“行政院院长”江宜桦(中)昨天到“立法院”作首次施政报告,民进党高举反核四标语占领发言台,无法上台的江宜桦无奈在台下枯坐。
东南网2月27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核四“公投”争议延烧,“行政院长”江宜桦昨首赴“立法院”施政报告,遭在野党杯葛。“立法院”朝野协商提出四项结论,才让江宜桦完成施政报告;第一项结论就是,核四“公投”有结果前,不追加预算、不放置燃料棒,除已发包及安全检测工作外,核四暂停施工。
其他三项结论分别是:“立法院”各党团推派专家组成小组进行监督;“公民投票”前,“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尽速进行协商;3月8日邀请“行政院长”至“立法院”进行核四案专案报告并备询。
江宜桦昨天原订上午10时上台施政报告,民进党“立院”党团杯葛议事,高喊“停建核四、冻结预算、修“公投法””等三大诉求;直到傍晚6时20分,朝野协商做出结论,江宜桦才上台施政报告。
江宜桦表示,当局重申“确保核安,稳定减核,打造绿能低碳环境,逐步迈向非核家园”的目标,将邀台湾外最有公信力的学者专家,以最高标准检视核四厂的核安检测工作。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
在野党杯葛“行政院长”江宜桦上台施政报告,昨晚经朝野协商提出核四“公投”四结论后,才上台完成施政报告。报告结束后,执政党籍“立委”给江宜桦加油打气。
江宜桦说,若民众对核安存有疑虑,认为台湾宁可承受重大投资损失、高电价、限电危机,甚至牺牲经济成长,并放弃低碳家园的理想而主张核四停建,“我们勇于面对“公民投票”的检验,并尊重全体民众的政治决定”。
江宜桦说,愿意接受核四停建“公投”的挑战,不表示当局兴建核四的政策有任何改变与松动,而是愿意通过停建核四“公投”的程序,解决纷扰20多年的议题,不再内耗、撕裂台湾社会。
在野党主张“修“公投法””,“立法院长”王金平表示,执政党主张“公投”门槛不宜过低,民进党则主张修法降低门槛,朝野可以协商看看;执政党提出核四“公投”,是重大政策,大家都关心,所以“立院”朝野协商决定邀请江宜桦进行核四专案报告。
民进党“立院”党团总召柯建铭说,现行“公投法”门槛太高,执政党提出核四“公投”,是“诈术”。若不停建核四、不修改“公投法”,民进党就不配合。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
江宜桦:“公投法”门槛不宜太低 绿:该修正
“行政院长”江宜桦前日宣布将通过“公投”,决定核四是否续建,他昨天赴“立法院”进行施政报告前表示,“公投”门槛不宜太低,目前的法规合理,且若“公投”顺利完成,将能扫除股市投资人的疑虑。
另外,“立法院”昨天朝野协商决议就“公投法”修法协商,国民党团也表示,除了民进党所提版本外,也会尊重“行政院”意见。
但“行政院”发言人郑丽文表示,“政院”不会提修法版本、尊重朝野“立委”提案权及“立院”最后决议,“当局对‘公投法’的态度,已经很清楚了”。
江宜桦进入议场前表示,只有重大争议公共事务才需要通过“公投”掌握直接民意,其作用是补足代议制度不足,门槛不宜太低,否则将凡事动辄诉诸“公投”。
江宜桦说,目前“公投法”的门槛合理,若朝野“立委”有不同意见,希望提出讨论。
江宜桦表示,当年民进党执政时曾宣布停建核四,停建期间,股市跌幅达2、3000点。由此可见,核四厂兴建与否牵涉到长远经济发展,而股市是重要经济指标,自然会反映出社会对核四能否顺利兴建的关切。他表示,当局并非宣布停建核四,而是将停建与否交给全民决定。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
根据原本的“公投”门槛,投票人数需达投票权人总数二分之一,且同意票数须超过二分之一,才算通过。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昨天表示,在“鸟笼公投法””机制下,核四停建“公投”绝对不会过。他呼吁江宜桦展现诚意,先修正不合理的“公投法”内容。
民进党“立委”叶宜津已提案修改“公投法”,将门槛下修为“有效投票数中同意票多于不同意票数,且同意票数达投票权人总数四分之一以上,即为通过”。对此,国民党“立院”党团书记长赖士葆说,“公投法”修法已过冷冻期,可同意民进党要求尽速协商。
此外,国民党团拟推派包括李庆华、王进士、苏清泉等选区内有核电厂的党籍“立委”提出“公投”案,相关的内容将通过党政平台整合智库、行政团队及“立委”看法,草案将在这一两天出炉,届时将再经过党团大会讨论。
台媒观察:“公投法”如何修? 蓝绿有得吵
马当局抛出核四“公投”的“变化球”,连许多绿营人士都不得不称赞是“好球”。核四到底要续建或停建,未来关键在于“公投法”是否修正,否则,若依目前的高门槛,决战点将是题目如何设定。
“公投”题目究为“是否同意核四续建”或“是否同意核四停建”?一字之差,结果将是天壤之别。
依“公投法”及国民党在“立院”占多数,“立法院”发动“公投”虽然容易,但必须全台总投票人口过半领票,且超过半数有效票才算通过,过去多次““公投绑选举”案例,即使合并选举也过不了关,何况是单一“公投”?
正因“公投”过关难度极高,蓝绿势必在题目上过招。蓝营锁定“停建公投”,只要同意核四停建的民意未达过关门槛,就可“论定”多数反对停建,达到续建目的;反之,绿营锁定“续建公投”,也是同样着眼,吃定同意核四续建的民意过不了半,即可否定“政院”续建政策。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
除了蓝绿各自盘算,“公投审议委员会”及“中选会”的把关也是一大关键。若依目前实务,台联党当年欲通过“公投”来否决两岸签署ECFA,分遭“公审会”和“中选会”驳回,理由是“公投”题目不能违反提案者的自我态度。依照这个原则,马当局既主张核四续建,题目设定就应询问人民“是否同意核四续建”,但如此又恐非国民党可以接受。
事实上,对于“公投”题目究采“正面表述”或“负面表述”,“最高行政法院”认为法律并不限制。
但国民党也非无计可施。因为,蓝绿对“公投”题目的攻防,前提是“公投过关门槛太高”,如果在“立院”占多数的国民党“立委”可以修改“公投法”,降低“公投”过关门槛,即使题目订为“是否同意核四续建”,还是有过关的可能。
目前这部“公投法”,长期被批为“鸟笼公投法””或“封杀公投”的“公投法””,国民党过去有恃无恐,现在为了“公投”的过关与否,终也面临“解铃还需系铃人”的修法抉择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