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南网9月17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刘强)16日上午,台湾民间司改会到“监察院”陈情,要求调查特侦组滥权、违法监听,并主张修法废除特侦组。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同日举行的记者会也抨击特侦组是“东厂打手”,明确提出新会期的目标包括尽速废除特侦组。
而在不久前,致力于打击高官贪渎犯罪的特侦组,还深受岛内民意拥戴。特别是2008年11月12日,陈水扁被特侦组戴上手铐的那一刻,岛内上下都被这种正义的力量深深震撼,舆论将特侦组检察官尊为“打虎英雄”。从“打虎英雄”到“东厂打手”,深陷王金平关说风暴的特侦组,不仅持续遭遇争议,也走到了生死关口。
关说风暴特侦组程序瑕疵陷争议
9月6日,特侦组召开记者会,指证因侦办法官集体贪污案,在监听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的过程中,发现柯疑似透过“立法院长”王金平及“法务部长”曾勇夫,向“高检署”检察长陈守煌关说,使柯从一件司法案件中脱身。消息一出社会哗然,曾勇夫很快为此下台,“九月政争”风暴启动。
办案办到最高层,本是特侦组职责所在。不过,这次他们不仅办到了直属长官曾勇夫头上,还将“立法院”蓝绿巨头收入网中,没像以往收获“打老虎打到最高层”的掌声,反而摸到了老虎屁股,从此陷入被动之中。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多次抨击特侦组沦为马英九“东厂打手”,国民党籍“立委”黄昭顺也批评:“这样的监听根本是白色恐怖。”曾勇夫下台前也以罕见严厉措词批评特侦组“罗织罪名陷害自家人”,岛内法界也针对特侦组侦办程序上的瑕疵提出质疑。在关注马王斗法之外,批评特侦组也成为台湾媒体最爱的选题。
外界对特侦组最大的质疑是,明明监听A案,却起诉B案,调查手段违法,获得证据也无效力。不过,台湾知名律师周宇修受访时却指出,特侦组在处理程序上确实有明显瑕疵,但要说违反具体法例办案也没有。事实上,只要在监听过程中发现足以构成犯罪行为的事证,经法院核准后即可成立另案,这在岛内法界是常见且合法的情形。至于另案监听所得证据的效力问题,属于法律上的灰色地带。
位高权重 接连侦办扁、马大案扬名
提到特侦组,关注台湾新闻的人都不会陌生。从2007年正式成立以来,特侦组连续侦办了陈水扁的“国务机要费”、马英九台北市长任内特别费等大案,每一次出手,几乎都会引发岛内政坛风云变幻。
特侦组全称为“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成立于陈水扁任内,是台湾依2006年修正的“法院组织法”为法源设置的,2007年4月2日正式挂牌,替换“黑金查缉中心”。
特侦组配置6名以上、15名以下的检察官,都是由各级检察署中资深干练的现任检察官及检察事务官调派而来。这些检察官执行职务时,还可以执行各级检察官的职权,而且办案不受辖区的限制,可以在全台湾办案,并能直接提起公诉,特侦组在岛内算是有特殊授权、位高权重的检察官团队。
特侦组成立的目的,主要是针对比较重大的经济犯罪,或者是侦办涉比较重要的高官案件。由于特侦组检察官直接对“检察总长”负责,不需要再经过地方法院或者高等法院,因此其办案过程回避性强、守密性高,特别是在侦办大案时,是台湾侦办机构中独立性最高的。
除了陈水扁、马英九外,特侦组近年来侦办的政坛巨头还包括李登辉(“国安密账案”)、民进党“四大天王”(特别费案)、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贪渎案)。岛内媒体人黄越宏此次向法院起诉特侦组“越权”,就是针对特侦组只办大人物、大案的特殊属性——遭调查的高检署检察官林秀涛,还没到特侦组侦办的级别。
离高层太近特侦组被扣“打手 ”帽子
威胁过大、树敌颇多的特侦组,在岛内本来就不太受政治人物待见,一场记者会引爆马王大战后,特侦组也陷入生死关口。
根据岛内特别规定:特侦组在侦办高官贪污案及重大选举弊案时,在侦查终结后,“立法院”可以要求“检察总长”到“立法院”报告并接受质询。
而在侦办过程中,只要特侦组检察官骨头够硬,是可以完全不受任何政治力量干预的。这种设置,本意是既防止特侦组滥权办案,又避免政治力量干预其办案,但这种超然的授权,对于强势的“立法院”来说,几乎也是难以忍受的。
台湾特侦组检察官类似于美国特别检察官或韩国特别检察官,等于直接给这些检察官尚方宝剑的权力,原本是想通过办案层级的提升,并调集全台检察界精英,打造最专业的办案能力与最独立的职权行使,来应对高官的贪渎犯罪。
但台湾警察大学刑事系教授林裕顺指出,这种让检察官直接隶属“最高检察署”,大幅提升权力,本来就有起诉、救济程序错乱嫌疑。而且因为过于接近政治高层,确实也很难摆脱“层峰亲信”、“政治打手”的质疑。特别是这次关说案中,特侦组取得的证据并不足以服众,并给外界反控有政治操作的嫌疑,确实有不少该检讨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