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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条款”入“法” 研发人重申配方无毒

www.fjsen.com 2013-06-02 09:29   来源:华夏经纬网 我来说两句

华夏经纬网6月2日讯:据台湾媒体报导,台“立法院”通过“食品卫生管理法”修正案,新增“王老师条款”,若明知配方有害,还传授给厂商制作食品,可依教唆犯侦办;“王老师”王东清昨接受本报访问时,紧张地询问记者“我会被罚吗?”,他重申他研究的配方无毒,希望能尽快厘清案情。

新修正的“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定,对明知有害,仍将技术传授给厂商,违法添加物品的“指导者”,最高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800万元(新台币,下同)以下罚金,并可追讨业者不法所得。

“我会被罚吗?”王东清昨接受访问时,表示他这几天都在外散心,没想到台当局竟然因为他增设“王老师条款”,重申他的配方无毒,“是他们(协奇制粉厂)没有将顺丁烯二酸氧化”。

对协奇制粉厂负责人刘本田指从未改过配方,全照王提供的步骤做,甚至可公开对质,王东清表示,“我不清楚这种说法,不会多做响应”,希望检方把事情查个水落石出,让事件快落幕。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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