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台"立法院"三读通过 "教育部"设"青年发展署"

www.fjsen.com 2013-06-01 09:43   来源:华夏经纬网 我来说两句

华夏经纬网6月1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立法院”昨天三读通过“教育部青年发展署组织法”,设立“青年发展署”,彰显当局重视青年发展、人力资源开发与运用。

据报道,三读通过条文明定,“教育部”为办理全台青年发展业务,特设“青年发展署”。

根据三读通过条文,“青发署”掌理事项包括青发政策、制度综合规划、执行与督导及“法规”研修;青年生涯发展规划、执行及督导;青年职场体验、创新培力规划、执行及督导;青年政策参与规划、执行及督导;青年社会参与、志工参与规划、执行及督导;青年国际参与交流规划、执行及督导;青年服务学习、壮游体验规划、执行及督导等。

台“教育部长”蒋伟宁在条文初审时表示,原台湾“行政院青年辅导委员会”有关青年就业力提升、就业接轨服务、促进青年参与公共事务、青年国际志工参与及青年壮游等业务并入“教育部”,设立专责机关统筹全台青年发展事宜。

他说,配合“行政院”组织改造,在“教育部”下设3级机关“青年发展署”,兼具政策规划及执行角色,可结合“教育部”各司资源,强化执行能量,扩大组织功能,彰显当局重视青年发展、人力资源开发与运用,将对提升台湾地区竞争力有积极意义。

此外,“院会”通过附带决议,“青年发展署组织法”掌理事项应更具前瞻性,建议在处务规程内融入性别意识与弱势关怀,依不同性别、年龄、族群需求,分别制订提升青年竞争力,找回青年热情与发展方向的具体掌理事项。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