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查8大淀粉类食品贴证明 全台9成店家合格

www.fjsen.com 2013-06-02 09:31   来源:华夏经纬网 我来说两句

华夏经纬网6月2日讯:据台湾媒体报导,各县市卫生单位昨天扩大稽查所有粉类产品,包括量贩店、小吃店都须张贴安全证明,共稽查8488家;其中768家业者未贴安全证明,24家产品下架,合格率达九成一,至昨晚共回收封存327.8公吨违规产品。

对外界质疑各地卫生局稽查标准不一,台“食管局”区管中心主任潘志宽说,各卫生局稽查时情况不一,才会给予不同改善期限。例如,有业者虽未贴安全证明,但有供货证明确定上游非涉案厂商,才要求限期改善;若没贴证明,又无法提供上游名单,一律下架回收。北市卫生局针对摊贩、小吃、便利商店、超市等展开访查,有七家超市、小吃、杂货行业者无法提出合格证明。卫生局主任秘书姜郁美表示,已对业者开立限改单,限两日内改善,否则开罚3至15万元。

新北市政府卫生局为阻断源头,昨天前往新庄区鼎珍食品及树林区安立司食品,销毁共计22.38吨问题淀粉。新北市卫生局5月30日就开始监督业者,先销毁12.5吨以“怡和淀粉”为上游的问题淀粉。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