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 体

林佳龙昨天下午质询时询问,若全体“立委”决议要求现在下台,是否下台?黄世铭坚持,现在不会下台。

东南网11月5日讯 据中评社报道,民进党“立委”林佳龙昨天下午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质询“检察总长”黄世铭时询问,若“立院”不分党派“立委”多数决议要求他下台,是否会下台?黄世铭仍坚持说“不会下台”。林佳龙再追问,假使“立院”全体“立委”决议要求下台,他下不下台?黄世铭仍坚持“不会!”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昨天审查“法务部”及相关所属单位明年度预算。“法务部长”罗莹雪、“检察总长”黄世铭等人都出席备询。

黄世铭被台北地检署以“泄密罪”起诉,他昨强调因为不服北检的起诉理由,因此他说一审有罪或遭到“监察院”弹劾才会下台。不分党派“立委”昨纷纷批问黄世铭是否下台的问题,林佳龙甚至问,因“检察总长”是“立委”同意任命,若不分党派“立委”都决议要求黄下台,是否下台,黄仍坚持说“不会。”

林佳龙批评说,黄世铭的所作所为,已严重伤害特侦组形象,他并询问黄世铭,特侦组预算若因他全遭“立委”删除,他作何感想?黄世铭答覆说,不管有没有特侦组,“他都是一、二、三审的检察总长”。林佳龙指出,从黄世铭的回答看,要废除特侦组,目前看来就只有“修法”或者删除预算两个途径。

另外,针对“法务部长”罗莹雪表示,“我们也曾考虑黄世铭下台”,林佳龙要求罗说清楚,所谓“我们”究竟是指哪些人?“部长”难道会跟部属讨论“检察总长”的去留吗?罗莹雪则说,所谓“我们”是指“法务部”其他几位“次长”,至于黄世铭被起诉有无影响他“检察总长”职权的行使,罗莹雪认为到目前并没有。

东南网11月5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民进党“立委”邱议莹今(5)日在“立法院”质询时,当场公布两分多钟的录音带,指称“检察总长”黄世铭请下属收集资料录音,质疑他作法有问题;不过“行政院长”江宜桦表示,黄世铭因为接受调查,收集资料是满“理所当然”的。

邱议莹上午在“立法院”质询江宜桦时,播放一段“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昨天的录音,内容是黄世铭在会议休息时间致电给下属,要求转告“最高检”特别侦查组检察官杨荣宗等人,提供有关司法关说案所有资料,并转存黄世铭个人随身碟。

邱议莹质疑,黄世铭要求属下把档案存到私人随身碟,并且说档案需要过滤,有些不能给律师看,有些怕消失不见,江宜桦是否觉得这样的作法有问题?

江宜桦答询时表示,如果黄世铭要接受“监察院”、地检署及“检评会”调查,要求当时帮忙做过报告的属下,寄给他原始档案,由他整理、过滤,做为准备侦讯之用,“这似乎是蛮理所当然的行为”,听到的就是这样。

邱议莹批评,“检察总长”坚持不下台,就是因为特侦组检察官帮他准备资料打官司,“行政院长”公私不分、两套标准处理曾勇夫和黄世铭案,黄世铭才稳坐“检察总长”。

东南网11月5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针对柯建铭关说案,“立法院纪律委员会”今(5)日举行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也算是成案后第一次正式开会,没想到第一次会议,竟然七分钟就火速开完,会议主席民进党“立委”陈明文表示,将在下周五邀请柯建铭到会说明。

“立法院纪委会”今天中午,针对柯建铭关说案进行第一次正式会议,在原订时间12时20分开会时,主席陈明文发现到会委员才五个人,不足法定开会人数六人,陈明文当场宣布散会,引起现场一片哗然,好在国民党“立委”陈镇湘及时赶到,补足法定人数,陈明文随即宣布开会。

陈明文宣布开会后,包括民进党“立委”邱议莹、管碧玲、国民党“立委”张庆忠匆忙到会,就在秘书宣读完上次会议共识后,陈明文宣布两项决议,包括未来会议都将开放媒体采访,并可全程上网公开录音录影,以及下周五邀请柯建铭到“纪委会”说明,陈明文在12时27分立刻宣布散会,会议一共才进行七分钟,又引起现场一阵议论。

会后媒体追问陈明文,会不会邀请黄世铭到会说明,陈明文表示,柯建铭是被告,黄世铭是原告,要不要邀请黄世铭将由委员进行讨论。

至于有媒体问说,会不会邀请王金平到会说明,陈明文则表示,要邀请谁必须由委员提出,如果有委员提出,就会邀请王金平来说明。

台湾“高检署”检察官林秀涛以受评监人身份陈述意见。记者黄义书/摄影

特侦组检察官郑深元既为证人,也是受评监人,以两种身份出席说明。记者黄义书/摄影

东南网11月4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特侦组检察官郑深元昨天以证人身份接受“检评会”约询,被台湾“高检署”检察官林秀涛和评监委员的犀利问题,问得险些招架不住,有时支吾其词。全程列席的林秀涛,在“高检署”检察长陈守煌被约询时,她选择离席,未与长官对质。

“检评会”委员彭文正指出,“检评会”近日另将向台北地检署调卷厘清案情。

据了解,林秀涛为证明清白,事前要求“检评会”约询台湾“高检署”襄阅主任郭文东、主任检察官蔡薰慧、检察官陈正芬。会中,林秀涛和郑深元当场对质,林对郑提出不少质疑。

据指出,林秀涛质疑当初讯问她的特侦组承办检察官郑深元,为何通知她到特侦组时,却不说明原因和罪名,让她一度怀疑接到诈骗电话?林秀涛指出,她当初对陈守煌说要看过判决再决定是否上诉,后来认为判决没有违背法令,才决定不上诉,她没有接受关说。陈守煌引用圣经,坚称自己没要求林秀涛不上诉。

郑深元昨天以关说案的证人身份接受询问,同时亦是监听泄密案的受评监人,“检评会”委员追问监听动机、处理过程等。据了解,郑深元回答时曾支吾其词,负责联络和监听业务的特侦组检察事务官何其飞也被问到脸红。

“立委”柯建铭、“立法院长”王金平、“法务部前部长”曾勇夫三人均未现身;彭文正表示,下周日问过黄世铭后再决定是否再约询三人。

此外,中研院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员黄国昌昨天以民间司改会代表身份,向“检评会”申请列席遭拒。他指出,“检察总长”黄世铭等人是司改会请求受评监的对象,司改会应该以关系人身份列席,他认为“检评会”没有公开程序,是“黑箱作业”。

但“检评会”表示,依“法官法”和“检察官评监实施办法”的规定,须被评监人同意才可公开,但本案被评监人皆不同意,基于尊重被评监人,决定驳回司改会的列席申请。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湾“检察总长”黄世铭遭北检起诉,国民党“立委”赖士葆今(4)日在“立法院司委会”,质询黄世铭,赖士葆说,黄世铭是因为长期与曾勇夫不和,逮到机会急着修理,才会因为私欲发生“检察总长”破天荒被起诉的情况。黄世铭则强调,绝对没有私欲。

赖士葆接着说,若非法监听属实,黄世铭应该要下台,黄回答说,如果属实,“这非常严重,一定会”。赖接着问黄,被起诉那天晚上,会不会想撞墙?晚上睡得好吗?黄世铭坦承,自己当初的想法与社会有落差,心情难免很呕,但饭照吃、觉照睡,尽量不要去想,他不会想撞墙,“我有充分信心”。

国民党“立委”廖正井也质问黄世铭说,如今一世英名毁于一旦,他曾声明“北检屈于压力而起诉我”,“深感痛心疾首,至为无奈”,到底压力为何?

黄世铭说,内心感受不足为外人道,北检起诉有误,他并未违反侦查不公开或泄露侦查中秘密。他说,对自己清白有充分信心,可响应法院及“监察院”等单位调查,“起诉还是无罪推定”,他会坚持到底;至于有国民党籍“立委”呼吁他下台,黄说,尊重“立委”意见。

  黄世铭

东南网11月4日讯 据中评社报道,“检察总长”黄世铭遭台北地检署依泄密罪起诉,“府院党”以“尊重司法”简短带过,未积极要求黄下台负责,不过,“法务部长”罗莹雪今天也语出惊人表示,党部曾经考虑要求他下台。

据台湾自由时报网报道,朝野“立委”几乎一面倒要求黄主动请辞下台,但“总统府”、“行政院”和国民党中央均以“尊重司法”简短带过,黄世铭也强调法院一审认定有罪,才会自动请辞,引发部分国民党基层不满。

“法务部长”罗莹雪对此表示,党部内不同的意见本来就很多,“我们有做过考虑、做了决定、也发了新闻稿”,强调“尊重司法”是经过协商讨论的结果。

黄世铭今则再度重申,一切等法院宣判再做考虑;而面对外界不断要求他下台,黄世铭坦言压力很大,并透露只要感到心烦时,就会翻看已过世的女儿先前写的书,藉此抒发压力。

东南网11月4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针对民进党籍“立委”柯建铭遭控司法关说案并自请“纪律委员会”调查,“纪委会”预计在5日中午开会处理相关程序问题,“纪委会召委”陈根德认为,应该邀“检察总长”黄世铭列席说明,不过究竟要如何处理,还是要等开会时,再与其他“纪委会”成员讨论。

“立法院”会议日前决议将柯建铭自请“纪委会”调查及处理案交付“纪委会”处理,并决议“纪委会”处理时,应比照各常设委员会录音、录影并全程同步上网,给予柯建铭充分时间说明答辩。

“纪委会召委”吕学樟则认为,“纪委会”处理“立法院”内部事务,由于整起事件是起因于黄世铭的指控,因此如果“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监听调阅专案小组有调到资料,不一定要邀黄列席,但如果没调成资料,当然希望黄世铭能到“纪委会”说明。

吕学樟说,最重要的部分还是在柯建铭,希望能全面了解后再定夺,如果确有涉司法关说,就依法处理;如果没有,要还柯建铭清白。

东南网11月1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地检署侦办“检察总长”黄世铭泄密案,上午侦结。检方认为,黄世铭在“关说案”尚未结案之前,即向与本案无涉的马英九陈报,涉及“刑法”泄密、违反“通讯保障及监察法”,决定将黄世铭提起公诉。

“检察总长”黄世铭中午发表声明指出,台北地检署屈服压力起诉他,他深感痛心疾首。并指如本案一审判决他有刑责,立即辞卸“总长”职务。

黄世铭是台湾第一位被刑事起诉的“检察总长”,除重挫其未来任期内的领导威信、惊动检察体系,也对马英九、“行政院长”江宜桦的执政投下震撼弹,朝野“立委”已要求黄世铭下台。

违反侦查不公开 构成泄密罪嫌

检方认定黄世铭违法泄密的关键证据,就是来自马英九提供给检方的两份黄世铭专案报告。

黄世铭于8月31日、9月1日提供马英九的专案报告,内容均记载“后续侦查作为本署特别侦查组为防范当事人串证、证据灭失、日后拟视案情发展,陆续传唤特定人到庭说明,视案情发展需要进行搜索、函调清查相关资金,以厘清真相”等文字,显示他报告马英九的书面内容明白记载后续之侦查作为。

检方认为,黄在报告之际,系在刑事侦查程序未为完备、且尚未终结之侦查持续状态中,黄将侦查中应秘密之事项,揭露给非权责机关且与本案无涉之“总统”,已经违反侦查不公开原则,并构成泄密罪嫌,且他所为之相关报告及提供相关资料,也无法律上正当理由可言,也构成“通讯保障及监察法”之“无故”交付之法律起诉要件。

杨荣宗、郑深元 犯嫌不足未起诉

此外,特侦组组长杨荣宗、检察官郑深元也因案被告发泄密、违法监听及伪造文书,检方认为2人犯嫌不足,不起诉处分。

黄世铭:检屈服压力起诉我

黄世铭中午发表声明,台北地检署屈服压力起诉他。但法界有人认为,黄今被依刑事泄密罪起诉,应是慎重考虑立即下台的时机了,而非拖到一审判决之后。

黄世铭声明稿指出,他被控泄密等罪名,自始即有绝对的信心,认为一切经得起检验,如今,很遗憾地,台北地检署竟然屈服于压力下,选择起诉他。他一辈子奉公守法,竭尽心力为民众服务,不畏权势举发司法关说行政不法事件,竟遭起诉,他深感痛心疾首。

黄的声明指出,对于被起诉他至感无奈,希望审理法院尽速作出正确判决,还他清白;声明说,如第一审法院认为他确有刑责,他当无异言,立即辞卸“总长”职务,以谢民众。


链接

台媒:主角大和解 独黄被起诉

黄世铭或有委屈,相关“立委”究竟有没有违失,已经因为搅乱成一团的政治争议,难以厘清。本来“总统”、“行政院长”交相指控“立法院长”,现在这些人互相拥抱大和解,独独黄吃上官司,不免讽刺。

这起社会瞩目的“立委”关说争议,没有调查结案前,“司法首长”却向“总统”先行报告,与当年叶盛茂与陈水扁两人密谋吃案,其实没有差别。当事人虽推说其用意正大光明,也非吃案,因案情相关人士有“院长”级人士,必须向“总统”报告,无论涉案层级高低,既然司法独立,尚未侦结的案子,如何可以向“总统”报告。

谁能确保“总统”不会滥权,扁案已经证明,现在的制度不能阻挡“总统”滥权,制度的运作稳定,不能仰赖马英九并非陈水扁的个别道德差异,必须依循规矩。不是谁自居道德高尚,就可以不照程序。

两人密会“总统”官邸,既非公开场合,也无任何记录,如何昭公信,即使当事人自觉含冤莫白,外人亦不知如何伸出援手。尤其检察官监听办案,程序浮滥,毫无管理监督与稽核,已让公民大众人人自危,伤害司法公信力,更是严重。

柯建铭案有没有司法关说,特侦组除了检察官自白与通联记录,并无其他直接证据,全案也没有进入司法程序,当时采取记者会方式,要“立法院”自己处理,已经引起疑虑是某种政治操作,希望发动舆论公审,替代司法判决,这种民粹公审,对民主良性发展伤害很大。

黄世铭希望伸张公义,有勇无谋,涉入敏感政治,真相更难厘清,如今自身卷入司法案件,只能通过将来法院辩论争取清白,然而更重要的是厘清政治与司法间的关系,至于那些被怀疑关说的“立委”,社会要持续关注。

 

东南网11月1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地检署今(1)日以泄密及违反“通讯保障及监察法”起诉“检察总长”黄世铭,亲民党发言人吴崑玉说,黄世铭涉及违法的部分本就应该依法办理,但整起监听事件的重点,在于黄世铭背后的马英九与江宜桦,马、江2人将监听当作政治侦防工具,是完全错误的观念,必须为此事公开道歉。

吴崑玉说,黄世铭并非监听事件的重点,真正的罪魁祸首是后面的马英九与江宜桦,尤其马英九还公开说过“没有违法就不用担心监听”,这根本是极权观念与作法,马英九一定要为这句话公开道歉。

吴崑玉举例说,这就像教官不能随便翻查学生的书包、父母不应任意翻阅子女日记一样,又难道我们能够以“怀疑邻居涉嫌不法”而恣意偷窥他人吗?

吴崑玉表示,如果因为办案、侦防以及防恐的需要而采取必要的监听,大家没有意见,但绝对不能把监听手段当作政治侦防工具,还用来打击政敌,这绝对让人无法接受;黄世铭涉嫌违法的部分就依法办理,但黄世铭之所以敢这么做,背后的老板马英九、江宜桦才是真正要负责任的人。

东南网11月1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检察总长”黄世铭涉泄密案,北检在今(1)日对黄世铭提起公诉,对此,“府院”同表,“尊重司法”。

“立法院长”王金平涉关说司法个案,扯出“检察总长”黄世铭向马英九“泄密”案情,台北地检署今日侦结起诉,黄世铭因此成为台湾“首位”被起诉的“检察总长”。

对此,“行政院”发言人郑丽文、马办发言人李佳霏先后表示,“尊重司法”。

苏贞昌:应立刻辞职下台

针对台北地检署依泄密罪对黄世铭提起公诉,让黄世铭成为台湾“首位”被起诉的“检察总长”,民进党主席苏贞昌表示,“检察总长”被起诉,代表信用破产,不足以担任其职务,应该立即辞职下台。

苏贞昌说,还原这整件事情,就九月政争,在8月31日外面还在强风暴雨时,黄世铭捧着热腾腾该守密的资料,向马英九泄密,马英九找来江宜桦和罗智强继续扩散,罗智强还在马办举行记者会,用这样的方式整肃政敌,让民众摇头叹息,不能接受。

苏贞昌表示,民进党当时要求黄世铭应该停权接受调查,拖到今天终于被起诉,整个过程大家更要追究干涉司法、介入政争,这些“违宪违法”的事迹。 马英九和江宜桦不但要查的清楚, 道德上可足以责备,明确确凿,民进党更明白要求黄世铭应该立刻辞职下台。

苏贞昌也强调, 整件事要追究清楚 ,马英九应有刑事豁免权,任满后应予以追诉, 江宜桦也应该查明,若有刑事责任也应予以追究,江以违反道德官箴,不应还在位子上,应立即下台。

有媒体询问,若黄世铭不辞,民进党要如何因应?苏贞昌表示,黄世铭虽有任期保障,但国民党若要以多数之姿继续护航, 要负其责任, 黄世铭违法明确, “检察总长”被起诉,代表他信用破产,不足以担任职务 。

许忠信:台湾司法还有可信赖之处

针对“检察总长”黄世铭被台北地检署依泄密等罪嫌起诉,“台联党立委”许忠信今(1)日表示,这让人觉得台湾的司法还有一点可信赖之处,他对此表示肯定,至于整起监听事件如果证据能显示延伸到更高位阶的人,也应该证据到哪里就办到哪里。

许忠信说,黄世铭涉嫌违法监听“立院”并且泄密给马英九,本来就是明显的犯罪行为,公务人员执行职务的秘密不可外泄,以及监听必须要有监听票,这些都是法律明文规范的事情,如今黄世铭被起诉,让人感觉台湾司法还有一点信赖之处,对此他予以肯定。

许忠信还说,只要有犯罪证据显示往上延伸,后续的侦办作为就应该没有限制,对于某些“更高位”的违法事实也要继续往上办,这并不是针对个人,而是针对事情,证据到哪里就应该办到哪里。

东南网10月30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法务部”昨天晚间表示,“调查局”等两个通讯监察处所合法设置执行监听,受到严格监督,并无滥权,若全面停止监听,将严重冲击治安。

据台湾媒体报道,民间司改会表示,将推动修法拆除在“调查局”和“警政署”的两座通讯监察中心等语。

“法务部”指出,检警监听的主要是贩毒等重大治安犯罪案件,依“最高法院检察署”统计资料,最近半年间(2013年4月1日至9月30日)法院核准的监听案件,61.8%是毒品案,12.38%是贪污案,7.71%是诈欺案,4.98%是枪炮案,4.42%是组织犯罪案,2.86%是恐吓案,以上六类共占94.15%,超过所有监听案件的九成四,如按监听线数的核准率计算,比率更高。

“法务部”说,通讯监察监督机制严密,不会滥权监听,司法警察或检察官要挂线监听,必须叙明理由检附证据向法院声请,依“司法院”统计,近5年法院平均核准率约79.54%,远低于美国的99.99%,可见法官把关严格。

东南网10月29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昨天指控检警调监听浮滥,近5年每年有一万件监听案挂线,若依人口比例计算,台湾被监听人口是美国50倍、日本的1929倍,违反“宪法”保障秘密通讯自由权、隐私权。司改会将推动“修法”,拆除设在调查局和“警政署”的两座通讯监察中心。

司改会指出,比较台美日2008至2012年的监听声请案,台湾的检察官这5年来平均每年声请15000件监听案,核准率是73%,已核准监听1万件监听案。以人口比率换算,台湾每1万人有4.4人被监听;美国3亿人口约每万人0.08人被监听,台湾是美国的50.8倍;日本1亿2千万人口,约每万人0.002个人被监听,台湾是日本的1929倍。显示台湾监听标准太宽松。

司改会执行长林峰正指出,台湾监听大本营是1992年在调查局、刑事局建置两座“全民监控中心”(通讯监察中心)。刑事局和调查局的通讯监察中心原本是“黑机关”,但先后在2001、2008年经由修正组织条例取得合法地位。

通讯专家、台交通大学电机工程学系教授苏育德指出,依“通保法”规定,全台所有电信业者必须架设线路经过这两座监控中心才能监听,等于刑事局、调查局可以监控全台所有门号。只要拿到监听票后输入电话号码,电脑系统即自动撷取该门号所有的通讯内容。包括通话声音,以及通过该门号发送的电邮、简讯、脸书讯息、WhatsApp 、Line传讯等,一概收录,再由检警调挑选他们要的内容。

司改会执行委员、律师尤伯祥说,如此一来与家人闲聊、朋友的争执、爱人间绵绵情话、骂老板简讯、商业机密可能全都落入调查局、“警政署”手中,这种做法已经违反“宪法”的保障秘密通讯自由及隐私权。

尤伯祥说,比较各国和地区监听作业,美国仅容许监听人员直接在监听设备旁听取,必须发现与犯罪嫌疑有关的内容后才能持续监听。日本更严格,必须有第三者在监听者身旁,监督其监听行为。

林峰正说,司改会已拟妥草案,将推动修法,要求政府拆除在调查局和“警政署”的两座通讯监察中心。

东南网10月28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九月政争引爆特侦组涉嫌滥权监听,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今(28)日举行记者会表示,检警调监听浮滥,台湾被监听的人口比例,是美国的51倍,日本的1930倍,主因是在“调查局”、“刑事局”有两个通讯监察中心,是违法的黑机关,难以监督,要杜绝非法监听,应先将这两个黑机关废除。

执行长林峯正指出,相关数据显示,从2008到2012年5年间,台湾检察官平均每年声请件数高达15,312件,将近是美国的5.6倍,日本的520.8倍。至于法官准许监听比例,台湾虽然低于美日,但是因为检察官的声请量浮滥庞大,导致台湾整体法官核准监听的件数,将近美国的3.7倍,日本的353.8倍。如果考量监听案数与人口数比例,数据更惊人,台湾的监听案件数与2,300万人口数的比例是0.044%,是美国的50.8倍,更是日本的1929.8倍,突显台湾地区检警浮滥、且毫无节制的监听问题。

林峯正表示,台湾民众被监听比例之高,当检警调取得监听票后,只要输入特定的电话号码,电脑系统就会开始自动撷取该门号所有的通讯内容!不仅是电话的通话声音,只要是通过该门号所发送的email、简讯、脸书讯息、WhatsApp、以及目前最夯的Line传讯等等,任何的内容,包括声音、影像、图片、档案、机密文件、私密讯息,包山包海全都录,先录了再说,之后才任由检警调随意挑选想要的内容。

林峯正说,这两座通讯监察中心原本都是偷偷摸摸设置,之后才取得法源依据,但这种违法漂白的怪物,若不拆除,民众都会活在被监听的恐惧中,将推动修“通讯保障及监察法”,要求当局拆除这两个可怕的监控机器。

 

 
 
台湾一处情报监听点。
 

东南网10月2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吴生林 杨思萍)台湾的“监听风波”还在持续发酵,日前更传出连“内政部长”李鸿源搞婚外情、“情治首长”每三天一次“召妓”的事情都被监听到,这些消息让很多民众感到毛骨悚然。

那台湾哪些单位有权实施监听呢?导报记者根据公开资料和采访台湾前情治人员,为此梳理出9大恐怖监听机构。

“国安局”:台湾“情治太上皇”

“国家安全局”(简称“国安局”),有人称之为“台湾版CIA(美国中央情报局的英文缩写)”。由于它是全台最高情报指挥机关,负责协调、指挥各情治单位的工作,因此,又被称为“情治太上皇”,“国安局长”由“总统”直接任命。“国安局”早在1954年10月就成立,至今有近60年历史。其身负三大任务:综合协调处理“国安安全”情报工作;为正副领导人提供特勤保卫工作以及密码工作。“国安局”内设6个处:一处负责海外情报,二处负责大陆情报,三处负责岛内安全情报,四处负责战略情报,五处负责科技情报与电讯安全,六处负责密码的管理、研究。有公开消息称,该局在岛内各大城市与港口都设有“工作站”,并在美国、日本等地设有“督导组”。“国安局”名义上隶属“国安会”,但长期为军方控制,预算也由“国防部参谋本部”编列。其编制仅l000余人,但工作人员级别都比较高,主要以军人为主,也有一些警官调任。

“军情局”:台湾“特工的摇篮”

提起台湾“国防部军事情报局”(简称“军情局”),人们常会不寒而栗,特务、间谍、恐怖等画面会立刻浮现在眼前。

确实,“军情局”在台湾被称为“特工的摇篮”,其前身就是臭名昭著的“军统”。有媒体报道,“军情局”间谍培训班通常每年开班一次,平均每期120人左右,课程有“基础”和“专精”之分。“专精”训练包括情报搜集、档案制作、化装与变身等特殊技术,学员必须使用化名,还要接受格斗、射击、跳伞等特战训练。

“军情局”总部设在台北阳明山下的芝山岩,又称“芝山庄”,在世界各地还设置了很多工作站和工作组。

“军情局”长期以来的主要工作是负责搜集大陆地区的政治和军事情报,必要时的“破坏”行动,由台军“参谋总长”直接指挥。


“电展室”:“讯号情报”破译高手

“电展室”全称是“国防部电讯发展室”,前身是美军驻台时期的树林口监听站。“电展室”低调而神秘,但在情报搜集方面,甚至红过“军情局”。“电展室”与“国安局”、“军情局”和“军事安全总队”并列为台主管情报工作的四大部门,其中“电展室”人员最多,规模最大,主要任务是监听、破译大陆电讯情报,包括对卫星讯号的截获,被誉为“讯号情报”破译高手。

据称,“电展室”就曾“截获了2001年中美撞机事件的全过程”。台军方官员曾说:“只要是在空中的电波,电展室都会拦截并总能在很短时间内加以‘破解’。”“电展室”还提供预警以及负责防护台军官方网站,包括编制密码、编写反黑客程序等。

“军事安全总队”:台军内部的“东厂”

要是军方作乱,事情就“大条”了。台湾就有这么一个通过跟踪、监视、窃听以及突击审查等手段,监控台军现役军人特别是高级军官“忠诚度”的反间谍部门——“军事安全总队”。“军事安全总队”隶属“国防部”,在台湾情报系统中,是编制最小的单位,但权限大,从普通士兵“是否正常出入”,到“国防部长”办公室的对外联络,再到对任何一条军用通讯网络,都可监视、监听,可谓无孔不入,被称为台湾军方内部的“东厂”。

“军事安全总队”下设情报搜集、侦防、监听、人事和后勤5个科,另有南、北、中3个站和17个外勤机动组。在三军“司令部”、“联勤部”、“后备司令部”及“宪兵司令部”等设有“军事安全队”,在台军3个军团中各设一个分遣组。

“调查局”:双面角色的台湾版FBI

除了“军情局”外,最令台湾民众感到“怕怕”的单位,要数“调查局”。“调查局”具“情报”与“治安”机构的双重角色。情报方面,它相当于美国联邦调查局(FBI),主要防范内乱、外患、泄露机密等行为;而治安方面,则进行犯罪调查,主要针对贪渎、贿选、贩毒、洗钱、重大经济犯罪、计算机犯罪等。

此外,“调查局”偶尔还在港澳地区和海外进行反谍侦破,并搜集大陆的情报资料和华侨的思想动态。

台湾“调查局”隶属“法务部”,是由蒋介石时代的“中统”发展演变而来的。“调查局”下设犯罪侦防中心、集情中心、训委会、考纪会等15个单位,在岛内各地设有“调查处”。


“警政署”:侦办重大刑事案件的“主力军”

“警政署”是台当局警察事务主管机关,隶属于“内政部”。“警政署”是对内治安单位,其监听范围主要是刑事监听,执行单位为下属的“刑事局”。如果发现有人涉重大刑事犯罪,而又无法进一步取得证据时,就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合法监听。监听内容包括手机、一般电话和网络电话等。合法监听所得的证据,可以作为呈堂证供,具有法律效力。

2009年,“刑事局”监听机房负责人曾介绍,除电话外,“刑事局”对MSN和SKYPE监控是“实时录”,3G、网络或卫星电话也可以监听,“统统逃不掉”。

“宪兵指挥部”:现代版“禁卫军”

大陆游客在台北“国父纪念馆”内、桃园慈湖“两蒋”陵寝前,都可以看到“宪兵”的花式操演。

这些“宪兵”,就是由“宪兵指挥部”指挥。“宪兵指挥部”前身为“宪兵司令部”,于2013年降编为“宪兵指挥部”,直属“国防部参谋本部”,拥有独立指挥权。“宪兵指挥部”除了执行特种警卫、反恐、守卫任务及支援三军作战外,必要时也受司法官调度,对一般民众亦有管辖权。“宪兵”还负责戍卫各“政府机关”,因此,有人称“宪兵指挥部”为“现代版禁卫军”。

其武器配备不只有普通枪械等轻兵器,还有装甲车、大口径迫击炮等,战斗力不一般。

“海巡署”:固守海防的“准海军 ”

有海军为什么还要“海巡署”?在台湾人眼中,“海巡署”是海军的后备力量,称得上是“准海军”,但又兼具海关、司法警察等功能。因此,可以看到“海巡署”护渔、缉私,也可以看到其派员驻守太平岛。

“海巡署”最早为1958年5月成立的台湾“警备总司令部”(“警总”),曾是执行戒严任务权力最大的情治机关。1992年8月1日“警总”裁撤,改编为“海岸巡防司令部”,隶属于“行政院”,主要职能是打击危害“台湾安全”的走私、偷渡等海上犯罪行为,2000年改为“海巡署”,成为军、警、检、海关成员大杂烩。

“移民署”:“边境线”上反恐者

“移民署”的前身为“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顾名思义,主要业务是负责移民及出入境服务、移民执法。不过,它也负责入出台湾及移民业务的“情报”工作,特别是与各国进行合作、交换“反恐”和人口贩运情资。若掌握情报,可以不发签注,把境外恐怖分子拒之门外。

虽然“移民署”有业务与情报相关,但并未写入“情报工作法”。然而,“移民署”目前已被普遍认为是台湾情治部门之一。

导报记者 吴生林 杨思萍

东南网10月23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特侦组监听“立院”总机引发的风波持续延烧,“内政部长”李鸿源今(23)日前往“立院”备询,会前回答媒体询问时表示,监听是施政及防务安全非常重要的手段,但他希望起码在警察系统里,假如要执行监听,一定要遵照所有的法律规范。

监听风波似乎还在持续扩大,而根据最新出刊的壹周刊报道,平均每9名“立委”就有1人遭监听,但侦办结果定罪率却相当低,显然已有浮滥监听之嫌。

“内政部长”李鸿源今天在“立法院”回答媒体时表示,对于报道相关内容他不清楚,但他认为,监听有一定的要件,至于为什么会被监听,他并不清楚。

对于自己也成为监听案件的“被害人”之一,李鸿源说,他相信监听是施政及防务安全非常重要的手段,他只是希望,起码要求警察系统,假如要监听,务必要遵照所有的法律规范,这是绝对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