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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共识”就是善意

2016-08-16 09:18:40 倪永杰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台湾《中国时报》今日刊载《台海研究》主编倪永杰的评论文章,针对日前台湾联电荣誉董事长曹兴诚在《中国时报》上刊载的关于“九二共识”的看法发表不同见解。倪永杰指出,“九二共识”不是像曹兴诚所说的两岸各自表述,而是具有高度共识,体现了求同存异的精神,完全符合台湾的法律规定,完全是善意、包容的解决之道,大陆对于“九二共识”的坚持不会因为台湾政局、“反中民粹”而变动,也不会对蓝绿而有差别待遇,不会对国民党放宽、对民进党从严。

评论摘编如下:

近日,曹兴诚先生扣响了攻击“九二共识”扳机,其在《中国时报》的文章,透露了他对于“九二共识”的误解,到了扭曲地步,有必要理论一番。

“九二共识”不是像曹兴诚所说的两岸各自表述,而是具有高度共识,“九二共识”的共同版得到两岸领导人直接公开的确认。2015年11月7日马英九当着习近平、全世界媒体的面表述:两岸两会在1992年就一个中国原则达成了“九二共识”。其核心要义界定了两岸关系是一个国家的内部关系,而非国际关系。如今蔡英文不啻是是拒绝“九二共识”这四个字,根本原因在于不承认两岸关系的一国关系,还有“一边一国”的幻想。

“九二共识”体现了求同存异的精神,面对政治分歧,两岸需要相向而行,求“一国”之同,存“谁代表”之异,“谁代表”是未来两岸政治谈判的议题。马英九“一中各表”是讲给台湾民众听的,但他强调无论如何他都不会表成“两个中国”、“一中一台”,所以马的“一中各表”决不会表成“两中”、“两国”,曹兴诚所言马“一中各表”成“两中”只是杞人忧天。

“九二共识”完全符合台湾的法律规定,决不是曹所说的大陆强加给台北的“狗链子”。“宪法”就是“一中宪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定位就是“一个国家,两个地区”,这些“法律”都赋予“九二共识”强大的法理基础。因此,如果蔡英文承认“宪法”,以“两岸关系条例”处理两岸事务,她接受“九二共识”就不会有任何法理障碍,完全不必如曹担心解散她的“政府”,唯一障碍就是她需要袪除“两国论”、“一边一国”的心理魔咒。

“九二共识”完全是善意、包容的解决之道,因为它没有挑战台湾的法理基础,反而给予合理存在空间,这是对台湾现有政治秩序、生活方式的最大包容。8年来的实践证明“九二共识”是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基石,犹如定海神针,产生巨大和平红利,决不是曹兴诚所说的“‘九二共识’带来和平红利是骗人的”。

大陆对于“九二共识”的坚持不会因为台湾政局、“反中民粹”而变动,也不会对蓝绿而有差别待遇,不会对国民党放宽、对民进党从严。民进党高层拒不接受“九二共识”,实施“政治反中、文化去中、经济脱中、战略制中”的“戒急用忍”升级版,导致两岸陷入冷对抗、弱稳定的僵局,损及的是台湾民众福祉。

曹兴诚先生长期支持两岸关系发展,热心推动“两岸和平共处法”。面对民进党的全面执政与逆转紧缩两岸之策,曹先生可否劝导民进党多“放空”、多行善,而非挫伤两岸关系发展的正能量,才会迎来两岸关系的真“妙有”。(倪永杰,作者系《台海研究》主编、厦门大学两岸协同创新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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