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台中一警察疑涉受贿 泄露被害人资料给讨债团伙

2014-08-15 10:29: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新网8月15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中市大甲警分局萧姓警员,疑与暴力集团成员勾结,从去年10月至今年4月,先后泄露多位被害人的住址、车号给暴力集团以供讨债,事后疑收受贿赂。检察官指挥督察员搜索萧姓警员办公桌,查扣到讨债委托书等物,带回萧姓警员及林姓讨债者共7人,目前仍在侦讯中。

台“警政署”政风室去年底接获检举后,与台中市警局督察室、政风室组成专案小组追查。

专案小组成员在历经9个月调查后,查出大甲分局大甲派出所萧姓警员,涉嫌将被害人资料提供给暴力讨债集团,曾监控到讨债成员在外讨债后,联络萧姓警员称“回去后,有一些东西要分给你”,双方约定地点、时间,在外面交了东西(疑为贿款)。

检察官林依成近日指挥警方专案小组成员,前往大甲分局萧姓警员办公室及讨债成员住处,查扣到讨债委托书、被害人签发的本票,遂将萧姓警员及讨债成员林男等共7人带回侦讯。

检警专案小组查出,萧姓警员从去年10月至今年7月,先后提供十余次被害人住址、车号,供讨债集团成员讨债,而萧姓警员是否有投资讨债集团,或收受贿赂,全案正由检方侦讯中。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