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台交通部门前负责人郭瑶琪涉受贿被判8年定案

2013-12-06 06: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新网12月5日电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当局前“交通部长”郭瑶琪被控在台铁台北车站招标案中收受厂商2万美元贿款,今天(5日)再开庭,被判8年定案。

台北地检署当初依贪污罪起诉郭瑶琪。检方认为,南仁湖集团为抢标台北车站大楼整建营运及商场租标案,负责人李清波于2006年间,指示他人将2万美元装入茶叶罐,交给郭瑶琪。

法院一二审时都认为,郭瑶琪纵收2万美元,但未对招标案有具体指示或影响招标程序的行为,且南仁湖集团最后也未参与投标,认定郭瑶琪收款与职务并无构成对价,判她无罪。检方上诉后,高院在今年3月更一审认为收款与职务构成对价,改判有罪,被判8年、褫夺公权4年。

今天(5日)法院再开庭,郭瑶琪被判8年定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