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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60年首见 泉顺公司卖假米执照遭撤销

2013-12-11 16:2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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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11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60年来头一遭!以越南米混充台湾米的第三大粮商泉顺公司,今天被“农委会”撤销粮商执照,即刻起失去贩卖制造包装米资格。“农委会”将在今天发出撤照公文,泉顺收到公文以后,通路架上所有泉顺出产的包装米,将立刻下架。根据“粮食管理法”,一年后泉顺才可再重新申请粮商执照。

外界质疑“农委会”不够硬,许多大粮商过去违规十多次都无法撤照,根本“罚不怕”,“农粮署长”李苍郎解释,这是因为过去是以产品为裁量基准,但一个厂商旗下有几十项“产品”,要单一产品连续违规三次才能撤照。

违规累犯大厂 裁罚将比照泉顺

但9月18日公布的“违反粮食管理法案件处分裁量作业要点”,裁罚改采“营利事业主体”(粮商)为裁量基准,因此,包括中兴米、三好米、金农米等过去的违规累犯大厂,未来裁罚将比照泉顺山水米,今年9月18日以后违规4次立刻撤照。

李苍郎表示,“农委会”将以最快速度发出撤照公文,预计明天会送达泉顺公司。据了解,被撤照的“泉顺食品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有约80个品牌,但今年8月媒体踢爆泉顺山水佳长米以越南米混充台湾米贩卖,相关产品已陆续被要求下架,连17项CAS包装米都被下架,加上有不少通路已拒绝让泉顺小包装米上架,现在通路上泉顺仅剩少数几个有机品牌还有销售。

泉顺以山水米系列、益全香米等产品占据市场,因接连爆发混充进口米事件,李苍郎说,泉顺已失去制造贩卖包装米的资格后,回收后的包装米没有食安问题,依法仍可以转让或赠与,若有其他粮商业者愿意承接原料米,并无违法。泉顺已经被撤销收公粮的资格,但目前仍代储存2万公吨公粮,“农粮署”表示,会依合约优先移除泉顺公粮。

撤1张 泉顺家族还有8张执照

“泉顺食品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被撤销粮商执照后,依法一年后还是可以重新再申请,“农粮署”强调,将会严格审核。据了解,泉顺董事长李东朝与其子女共有九张粮商执照,被撤销一张粮商执照后,家人间还有八张粮商执照,包括山水米实业 (股)公司、浤伟粮食商行、嘉和有限公司、稻禾粮食商行、雅伟粮食商行、伟创粮食商行、汭智粮食商行、禾掌屋商社有限公司。李朝东和家人,仍可用其他八张执照,贩售包装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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