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自台媒 中新网11月15日电台湾新北市新店区的林家庆老先生,持有身心障碍者专用停车位识别证,去年他将户口迁至宜兰,但没有换证,仍在台北市停车续用身障优惠,不料前天收到台北市交通局一次开出500张罚单,罚锾总计15万元(新台币,下同),让他傻眼。 据台湾媒体报道,70岁的林家庆患有心脏冠状动脉阻塞,做过心脏绕道手术,2010年向新北市府申请拿到身障停车识别证,2012年4月9日将户籍迁到宜兰县,识别证被注销,但他不知道,因工作常往返台北市,将汽车停在北市新生桥下停车场,出示识别证时,管理员也不疑有他,让他享有4小时停车免费优惠,未料被台北市交通局开罚并追讨欠费。 罚单日期显示,林翁被开的第一张罚单,违规停车日期为去年5月4日,最后一张今年7月1日。 林家庆昨向新北市议员金中玉投诉称,以为身障停车识别证全台通用,不知迁户口到其他县市需补办换证,“法令不熟我认了,但台北市交通局为何开第一、第二张时未寄给我,一次开出500张才寄给我?” 林翁说:“当天听到有500张罚单,简直不敢相信,管理员帮我签收都签到手软!”由于一张罚单300元,500张总计15万元,他怀疑是变相坑钱。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使用已注销身障停车识别证,属“未依规定缴纳停车费”,除每次罚锾300元,还需补缴停车费。以台北市新生桥下停车场1小时收费30元,林翁说每次未停超过4小时,总额估算还要缴纳约13500元的停车欠费。 新北市社会局身心障碍福利科科长谢鑫敏说,各县市对身障停车收费优惠标准不一,故身障停车识别证要向户籍地县市府申办,迁户口就须更换。谢表示,未尽到通知义务是他们的责任,将通知台北市交通局,证实林翁身障身份,撤销罚锾。 金中玉表示,当识别证失效时,新北市府就该收回并告知,不能让民众当冤大头。金认为,每迁一次户口就要换证,很不便民,建议当局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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