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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未收到罚单 判撤销处分监理站重寄

www.fjsen.com 2013-08-30 10:52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8月30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基隆市余姓男子在台北市骑机车6次超速违规,因搬家没收到“红单”,向基隆地方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裁罚。法官认为罚单确未合法送达,撤销原处分,但余男也没赚到便宜,基隆监理站昨天表示,因余男确有违规,会重新寄送罚单。

判决书指出,余姓男子去年9月到今年3月间,在台北市骑车超速,警方依据测速照相机拍摄的照片举发,先后用挂号信寄了6张共罚7400元(新台币)的罚单到余姓男子在基隆市的户籍地,因他已不住在那儿,信被退回。

台北市警局第2次以挂号信寄送罚单时,由余姓男子户籍地的大楼管委会代收,因无法交到余姓男子手中,管委会又把挂号信退回市警局。

余姓男子在法院审理时,承认在台北市骑机车超速违规,但因搬家没收到警方寄送的6张罚单。如果他有收到罚单,就不会在同一地点超速4次,监理单位应撤销处分。

法官认为,对非当场查获的交通违规行为,应完成罚单送达程序才合法。警方因故未能把罚单送交当事人,或由同住者、管委会人员转交,可把罚单寄存地方自治或警察机关后,制作两张送达通知书,一张黏贴在当事人住所外,另一张交由邻居转交或放在当事人信箱等适当位置,才算完成送达程序。

基隆监理站表示,未完成送达程序,行政程序有瑕疵,监理站接受法院判决。但是,余姓男子确实有违规,将由警方依据相关证据,重新寄送罚单给余姓男子。

  • 责任编辑: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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