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酒驾自行车撞上无照机车骑士 两人都吃罚单

www.fjsen.com 2013-11-06 17:0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1月6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姓男子饭后骑单车运动,在十字路口未两段式待转,号志灯亮直接左转,撞上对向行驶的机车骑士,两人争议不休,警察到场处理发现,陈酒测值达0.46毫克,已构成慢车驾驶人危险驾驶,17岁张姓机车骑士,无照驾驶也吃上罚单,两人在路口连声叹气,“真够衰!”。

59岁的陈姓男子喜欢晚餐时喝上几杯,知道警方对酒驾“抓很严”,他自认“骑脚踏车不会被警察拦查”,便从家中骑脚踏车出门运动“醒酒”。

日前某晚,行经台中市某区中山路十字路口,见绿灯亮起就左转,与陈姓骑士相撞。“唉呦!大人啊,我手脚受伤”陈坐在地上哀嚎,直说对方骑车速度太快、他被撞得“全身害了了”。

警方到场闻到酒味,对陈酒测,酒测值达0.46毫克,依违反慢车驾驶人危险驾驶开罚,最高可处600元新台币罚款,陈听后生气怒呛,“受伤了还罚我,骑脚踏车有错吗?”。

警方调查,17岁张姓少年偷骑母亲机车代步,少年父亲到场,因无照驾驶,得缴6000元新台币罚单。

  • 责任编辑:徐家傲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