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台法务部门负责人曾勇夫请辞获准 陈明堂暂代

www.fjsen.com 2013-09-07 09: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9月7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行政机构昨天(6日)表示,行政机构负责人江宜桦勉予同意法务部门负责人曾勇夫的请辞,由法务部门相关负责人陈明堂暂时代理。

特侦组昨天上午召开记者会,指台当局“法务部长”曾勇夫、“高检署检察长”陈守煌涉嫌接受“立法院长”王金平、“立委”柯建铭关说,违法指示“高检署”检察官林秀涛就柯建铭背信案不要上诉,让全案定谳。

特侦组认为曾勇夫涉嫌接受关说,函送“监察院”审议;陈守煌涉嫌“建议”检察官勿提上诉,违反法官法情节重大,移付个案评鉴。

曾勇夫接近昨天中午召开记者会,表示严守“部长”职掌以及检察行政的分际,绝对没有涉及个案干预关说,欢迎“监察察”院详细调查,还他个人清白。

曾勇夫晚间宣布,为造成社会纷扰致歉,虽然绝未关说,但决定请辞“法务部长”一职。他并强调自己绝无关说,未来会以一个老百姓的身份,捍卫清白。

  • 责任编辑:黄晓夏  陈瑜辉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