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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服务贸易协议附件一:服务贸易具体承诺表

www.fjsen.com 2013-06-21 18: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部门或次部门 市场开放承诺 其他承诺

(m)与科学技术有关之顾问服务业

- 限地质、矿物及其他科学勘察服务(CPC86751)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允许大陆服务提供者在台湾以合资形式设立商业据点,且允许大陆服务提供者拥有多数股权,提供与科学技术有关之顾问服务。

(4)同“电脑及其相关服务业”的承诺。

(n)设备维修服务业(CPC633、8861-8866)

(海运船只、航空器及其他运输设备除外)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允许大陆服务提供者在台湾以独资、合资、合伙及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立商业据点,提供设备维修服务。

(4)同“电脑及其相关服务业”的承诺。

(o)建筑物清理服务业(CPC874) (1)技术上不可行。

(2)没有限制。

(3)允许大陆服务提供者在台湾以独资、合资、合伙及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立商业据点,提供建筑物清理服务。

(4)同“电脑及其相关服务业”的承诺。

(p)摄影服务业(CPC875)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允许大陆服务提供者在台湾以独资、合资、合伙及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立商业据点,提供摄影服务。

(4)同“电脑及其相关服务业”的承诺。

(q)包装服务业(CPC876)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允许大陆服务提供者在台湾以独资、合资、合伙及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立商业据点,提供包装服务。

(4)同“电脑及其相关服务业”的承诺。

(r)印刷及其辅助服务业(CPC88442**) (1)不予承诺。

(2)没有限制。

(3)允许大陆服务提供者在台湾设立合资企业,提供印刷及其辅助服务。大陆服务提供者限投资台湾现有事业。大陆服务提供者总股权比例不超过50%。

(4)同“电脑及其相关服务业”的承诺。

部门或次部门 市场开放承诺 其他承诺
(s)展览服务业(CPC87909**) (1)不予承诺,但与《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附件四的开放承诺有关者除外。

(2)没有限制。

(3)允许大陆服务提供者在台湾以独资、合资、合伙及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立商业据点,与台湾会展产业的企业或公会、商会、协会等团体合办展览。

(4)同“电脑及其相关服务业”的承诺。


(t)其他

ii.复制服务业(CPC87904)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允许大陆服务提供者在台湾以独资、合资、合伙及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立商业据点,提供复制服务。

(4)同“电脑及其相关服务业”的承诺。


iii.翻译及传译服务业(CPC87905)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允许大陆服务提供者在台湾以独资、合资、合伙及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立商业据点,提供翻译及传译服务。

(4)同“电脑及其相关服务业”的承诺。


iv.邮寄名单编辑服务业(CPC87906**)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允许大陆服务提供者在台湾以独资、合资、合伙及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立商业据点,提供邮寄名单编辑服务。

(4)同“电脑及其相关服务业”的承诺。


二、通讯服务业

B.快递服务陆地运送部分(现行由台湾邮政主管部门依规定保留之服务除外)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允许大陆服务提供者在台湾以独资、合资、合伙及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立商业据点,提供包裹等物品的快递服务。

(4)同“电脑及其相关服务业”的承诺。


C.电信服务业

第二类电信事业特殊业务

(1)存转网路服务

(2)存取网路服务

(3)数据交换通信

服务

(1)见模式(3)。

(2)没有限制。

(3)允许大陆服务提供者在台湾投资左列业务。大陆服务提供者须为在海外或大陆上市之电信业者;大陆服务提供者总持股比例不超过50%,不具控制力。

(4)同“电脑及其相关服务业”的承诺。


  • 责任编辑: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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