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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业者可控股大陆演出场所经营单位

www.fjsen.com 2013-06-22 07: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中新社上海6月21日电 海协会与海基会21日在上海签署《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协议附件一“服务贸易具体承诺表”中提到,大陆方面承诺台湾服务业者可在大陆设旅行社,并可设立由台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合资、合作音乐厅、剧场等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等。

协议明确了两岸服务市场开放清单,双方市场开放涉及商业、通讯、环境、旅游、娱乐文化、体育和金融等行业。以旅游、娱乐文化和体育方面为例,两岸均有开放,但程度不同。

在旅游和与旅游相关的服务方面,大陆方面开放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大陆投资设立旅行社,无年旅游经营总额的限制。经营场所、营业设施和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则比照大陆企业实行。

而台湾方面承诺,允许大陆服务提供者在台湾以独资、合资、合伙及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立商业据点,提供旅行社及旅游服务、观光旅馆服务和餐馆服务,其中提供旅行社及旅游服务的商业据点总计以3家为限,经营范围限居住于台湾的自然人在台湾的旅游活动。

在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方面,大陆方面允许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大陆设立由台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合资、合作音乐厅、剧场等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允许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大陆设立合资、合作或独资企业,提供体育活动的推广、组织和体育设施(高尔夫球场除外)的经营服务。

台湾方面则允许大陆服务提供者在台湾以合资、合伙形式设立剧场、音乐厅演出场所的经营单位。同时提到,大陆服务提供者总持股比例须低于50%,不具控制力。

台湾方面还允许大陆服务提供者在台湾以独资、合资、合伙及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立商业据点,提供运动场馆营运服务(高尔夫球场除外)和游乐园、主题乐园服务。

至于视听服务,大陆方面承诺,允许大陆电影片及合拍片在台湾进行后期制作及冲印作业,并允许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大陆设立合资、合作或独资企业,从事音像制品的分销服务。

台湾方面则承诺,符合规定的大陆电影片在台湾商业发行映演以每年15部为限。(完)

  • 责任编辑: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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