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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会计法”引发争议 马英九赞江宜桦有为有守

www.fjsen.com 2013-06-11 12: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6月11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会计法》修法引发争议,在马英九正式道歉后,台“行政院”于昨天通过提出复议案。马英九昨接受电台专访时强调,此次修法存在争议,是“行政院长”江宜桦先提醒他,而他基于地区领导人可协调院际纷争的职权出面解决,并未逾越职权。

令人玩味的是,马英九在专访中主动提到,江宜桦在《会计法》修法争议中“有为有守”,处理得“非常好”,进行专访的广播电台也在新闻中处理,但最终节目播出时并未出现。

马英九昨接受广播节目专访,正值“行政院”举行临时院会,通过关于《会计法》修法之复议案。

针对他出面道歉,并指示“行政院”提出复议,是否为回应民进党主席苏贞昌要求?马英九并未正面回应,但强调外界对此有所批评,“立法院”党团也接到不少反对意见,基层确实对此事观感不好;加上此事与“行政”、“立法”两院有关,他身兼地区领导人与党主席,因此出面承担责任并道歉。

至于为何拖到公告前最后一刻才处理?马英九解释,此事需要研商,并在思考后酝酿、沉淀,“行政院”本来就有十天的处理时间,并没有拖的问题。

马英九还主动补充,他认为江宜桦在此争议的表现“有为有守”,处理得“非常好”。至于在马英九表态前,江宜桦一再强调不会提出复议,马英九也为其辩解说,江宜桦当初只是针对疏漏字部分不提复议,至于其它部分,江宜桦也表示未来再评估斟酌,并未说不提复议。

至于《会计法》未来是否再行修正,加入学者除罪标准,马英九表示,“行政院”并未否定教授适用与民代相同的除罪标准,但后续是否再次修法,则要由“立法院”决定。

马英九说,此案从一开始就不是“行政院”提案,既然由“立委”提案,“行政院”就不会主动提出修正草案。

  • 责任编辑: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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