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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通过"会计法"被批密室政治 民团要求公开

www.fjsen.com 2013-06-05 15:24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6月5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立法院”因通过“修法”使民代与教授核销费用除罪化而遭挞伐,“公民监督国会联盟”今(5)日召开记者会指出,这是多年来“立法院”少数政党干部以“党团协商”形式主导“立法”所致,他们要求“立法院”应依法对外公开党团协商内容,否则即应废除这种密室政治的机制。

“会计法”99条之1经“立院”朝野共同协商同意,在会期最后一天深夜突然“修法”通过,招致舆论一致挞伐。“公督盟”执行长张宏林说,如果通过党团协商即可决定“立法”,那只要少数11个“立委”就可以决定“法律”,也不需要其他“立委”的存在,“以后只要付11个人的薪水就好”。

永社律师黄帝颖表示,不论“法务部”或“行政院”如何解释“法律”,法官依据“宪法”赋予职权,都可以决定不采用而独立审判,也就是“会计法”99条之1被公布后,法官可以依法认定教授贪污,因此对于缺漏“教”员除罪的会计法,应由“行政院”提出覆议,否则“立委”也应在“立院”提出复议。

“中研院”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员黄国昌说,“会计法修法”通过铸成大错已是社会共识,这次“修法”不只有民代贪污是否除罪那么简单,而是对台湾民主法治造成严重伤害,不管任何事后的“修法”都不可弥补,马英九与“行政院长”江宜桦都不应让这个“法案”公布。

张宏林说,“立法院”党团协商在1999年已“法制化”,因此“依法”应将协商过程内容录影、录音,并刊载于公报,但“立法院”至今都没有做到,因此他谴责依法应依法指派秘书长与议事人员公开内容的“立法院长”王金平是“最黑暗的院长”。

他说,党团协商是可保障小党与大党平起平坐的机制,但这次小党却同样堕落参与其中,台湾有许多的法律案未经过委员会逐条讨论,争议的条文后来都被送进不公开的党团协商处理,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认为应直接废除党团协商的机制。

  • 责任编辑: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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