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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内“修法”闹乌龙,糗大了

www.fjsen.com 2013-06-10 10:22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喝花酒可以除罪,但教授研究经费报账却不能除罪”——最近台湾的一桩“修法”乌龙事件,引起了岛内社会的强烈争议,并延烧至今。

学界反弹

5月31日,趁台湾“立法院”本会期休会前,相关“立委”连夜通过“会计法”第99条之一修正条文,将“特别费”除罪化的范围扩及学者、研究人员和各“立委”,而且溯及既往。包括前“立委”颜清标用“特别费”请人喝花酒都可获得除罪。然而,由于打字人员的疏漏,适用对象原本应为“各大专院校教职员”,却写成是“各大专院校职员”,因为教授不属于职员范畴,少了一个“教”字,让教授被排除在“除罪化”范围之外。

在未替教授除罪的情况下,颜清标公帑喝花酒除罪的印象,让社会观感非常不好。外界将此项“修法”戏称为“颜清标条款”。

台“中研院”院长翁启惠8日表示失望之余说,台湾“怎会修出这样的法来”?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杨云骅指出,缺漏应该是“无意的错误”,但现在却变成“民代中饱私囊没有刑责,教授报账还是有罪”,根本违背立法本意。几天来,岛内各界仍在“情绪化”看待此事。

  • 责任编辑: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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