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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为"会计法修法"道歉 立法部门优先处理覆议

www.fjsen.com 2013-06-08 15:51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6月8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会计法修法”争议延烧多日,马英九昨天上午在马办举行记者会,对“修法”过程造成社会观感不佳,伤害执政团队的信任,向社会各界道歉。马英九并宣布,同意“行政院”依据“宪法”增修条文规定,向“立法院”提出覆议,解决“修法”衍生的争议。如果覆议成功,此项争议将回到“修法”前的原点,民代特别费及教授研究费等的核销支用,仍须依现行法律处理,均未除罪。

“行政院”将在下周一召开临时院会,提出覆议案。“立法院”将在下周召开临时会,优先处理这项覆议案。

民进党主席苏贞昌肯定马英九同意由“行政院”提出覆议,并表示“民进党一定全力支持这项覆议案”。这是马当局首次提出覆议案。

“立法院”上周五赶在休会前三读通过“会计法”第99条之一修正案,将民代特别费及大专院校教授研究费等“除罪化”,但因仓促“修法”,条文漏列“教”字,以致教授能否适用除罪规定引发争议。

马英九指出,这几天他看到社会各界对此有不少批评与责难,深感不安。昨天上午在马办内召开会议,与吴敦义、“行政院长”江宜桦、“立法院长”王金平与国民党秘书长曾永权等人讨论后决定,同意“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覆议,解决争议。

马英九指出,“行政院”覆议的理由,是认为民意代表等不当使用业务费等不罚的标准,应该与教授等人员一样,要有公款公用、公款私用的区分,否则有违平等原则,因此“行政院”认为有窒碍难行之处。

谈及“会计法修法”引起社会非议,马英九认为,整个“修法”过程,包括民意代表等不当使用公款的除罪化,以及“修法”时法条漏字的疏误等等,执政党确实思考不周,也违背社会大众的期待,这一点包括行政团队、国民党“立法院”党团及他本人,都应该深自反省及检讨。

这场记者会由马英九率江宜桦、王金平举行;马英九也特别强调他身为当局领导人与国民党主席的双重身份,举行记者会“就是要向社会各界说明执政团队的立场”。

马英九表示,他曾说过,清廉是他的生命,他个人一直坚持清白从政、奉公守法,这一点,身为当局领导人与国民党主席,他责无旁贷,必须承担外界所有的批评与责难,也要积极负起监督当局改革的责任。

  • 责任编辑: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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