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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案判决争议延烧 七成民众认为重创司法

www.fjsen.com 2013-05-13 11:30   来源:华夏经纬网 我来说两句

  

一审法官轻判林益世,更表示6300万里仅4880万为不法款项,1420万应归还林。[图/华视新闻]

林益世涉贪判决争议不断延烧!台湾智库在12日公布民调表示,针对林益世案争议,有67.6%民众认为,和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所涉案件相比,标准明显不一;而且有70.3%民众认为,法院日前宣判的林益世案一审判决重创台湾司法公正性。对于马当局是否认真打击贪腐,则有68.8%民众认为并没有。

针对这次民调,民进党“立委”林佳龙表示,这显示马英九清廉招牌不只生锈,而且“还掉到地上被践踏”;对于,马英九所陷入的跛脚“执政”困境,他直指,问题在于马英九不会用人。

不过对于林益世涉贪案的判决争议,“欣欣法律事务所”律师陈宏彬则指出,单方面批评3位承审法官其实并不公平;他认为,“这3位法官都是中生代,比较是以‘罪刑法定主义’来对案件进行审判,认为有没有犯罪要看法律条文怎么定,不能随意扩张解释、无限上纲,所以才会让民众觉得有‘轻判’之嫌。”

而律师陈宏彬也指出,对于官员贪污收贿是否构成犯罪,以往实务上都是采“法定职权说”,也就是必须要法条上有明文规定涉案官员对该类案件有法定职权才会成罪;但自从陈水扁涉贪案件发生后,“最高法院”才一改先例转而改采“实质影响说”,来认定陈水扁构成犯罪。

因此,对于林益世涉贪案的判决争议,陈宏彬律师认为,3位承审法官,即是基于“罪刑法定主义”、“法定职权说”,认为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不能“随意造法”、“类推适用”,在没有法条明文规定的前提下,任意将职权量程及其影响力无限上纲,所以才会作成让外界认为是轻判的判决;但其实如果从刑事讼法的原理原则来看的话,外界所谓的“轻判”说法,恐怕对这3位承审法官并不公平。

  • 责任编辑: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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