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闽台往来 > 正文

福建省拟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闽台职业教育合作项目

www.fjsen.com 2013-05-07 16:16  李向娟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建日报5月7日讯(记者 李向娟)记者6日从省教育厅海峡两岸职业教育中心获悉,我省将设立闽台职业教育合作专项资金,专门用于闽台职业教育合作项目建设、交流平台建设、大学生创业创新园区、科技研发与推广、人员培训与交流活动。

目前,我省正在制定《福建省促进闽台职业教育合作条例》,将在工商、金融、财政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促进闽台职业教育全面合作与交流。据悉,今后,将鼓励闽台企业、教学、科研机构在海西建设发展需要的学科专业领域开展科研合作。在闽台职业教育合作专项资金中设立科研基金,支持职业教育课题与科研成果转化。同时,鼓励设立闽台大学生创业园和闽台职业教育合作实验园区,并对其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给予资金支持。支持台湾大学毕业生和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大学毕业生到闽台职业教育合作实验园区、闽台大学生创业园、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开展创业活动,并享受同等优惠的税收政策。

此外,鼓励台湾职业院校、职业教育机构和台湾同胞在我省设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创新适合闽台职业教育合作项目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加对闽台职业教育合作两岸师生的服务。闽台职业教育合作科研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和产品,进行成果转化的,经认定后可享受我省的优惠政策等。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