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台当局试办“以房养老” 近期将公告受理

www.fjsen.com 2013-04-09 16: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4月9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内务部门试办“以房养老”,台湾地区分区说明会已结束,相关部门今天(9日)说,预计5月前会公告受理。

台当局“内政部”试办“以房养老”计划,采不动产逆向抵押概念,符合资格的长者,可选择将房子抵押给当局,当局再按长者性别、年龄及其不动产估价结果,精算出每月折现金额,让长者以房养老。

台“内政部”3月1日宣布试办计划上路,并开始在台湾北、中、南、东办理说明会,最后1场在4月2日结束,“社会司”今天表示,相关文件准备好后,5月前会公告受理。

台“社会司”表示,举办说明会,除了向各县市当局、区公所等说明政策内容,也搜集民众提出的疑问,并将常见问题制成Q&A形式,公告在网站上让民众浏览,另外,“内政部”也将印制倡导单,放置县市政府供民众索取。

台“内政部”表示,“以房养老”试办对象锁定在年满65岁以上、无法定继承人、单独持有不动产,且不动产价值不能超过“社会救助法”规定的中低收入户标准。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