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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父亲性侵长达10年 女孩教会心事分享眼泪溃堤

2012-05-07 11:1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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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7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爸爸性侵我,可不可以分享?”桃园县徐姓男子性侵女儿长达10年,女儿在教会听到姐妹分享心事,忍不住痛哭,用擦眼泪的卫生纸写下这句话递给师母,才被报案安置,桃园地院日前依强制性交罪判徐18年6月徒刑,必须接受强制治疗。

地院调查,徐男(56岁)从女儿读初一起,藉口“你卡到阴,要在身体画符水”,把从宫庙求的符咒烧灰泡水,多次强行涂抹女儿胸部和下体猥亵后再性侵拍照,甚至开车等女儿下课,直接载往旅馆。

长达10年期间被害人都不敢吭声,但半夜听见开门声就会害怕,家人感觉有异,却也没多问。

地院指出,被害人前年3月到教会朗读圣经,听到其他参加活动的教友姐妹分享家庭心事,忍不住一直痛哭,被师母询问要不要分享,她默默递出擦眼泪的卫生纸,上面写着“爸爸性侵我,可不可以分享?”

当时教会师母立刻说“不可以”,聚会完后马上追问,她边哭边诉苦,当天就由社工紧急安置,再也没有回家。

开庭审理时,徐姓男子坦承帮女儿脱衣服、洒符水“解煞”,没有性侵,开车载女儿进旅馆纯粹泡澡,是女儿借钱不成诬赖,但他没通过测谎,法官完全不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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