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2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新北市邱姓女子自幼父母双亡由祖母带大,却遭同住一屋檐下的堂叔性侵长达6年,直到去年鼓起勇气验伤后报警;板桥地检署认定邱性侵侄女27次,依一罪一罚原则起诉,求刑162年并送强制治疗。 据了解,少女表示因为长期受辱,变得不相信男性,因此改变性向爱女生,穿着中性服装与束胸内衣,似乎对男性失去信心,不想接受长期遭辱的身体,让人十分心痛。 起诉书指出,现年23岁、打扮中性的邱女,年幼时双亲意外死亡,由祖母扶养成人;50岁的堂叔却在她17岁时,因离婚搬进少女祖母家,并自2005年起将侄女当成泄欲工具,女子不甘受辱,逃家躲狼爪。 邱女指控,她虽然和朋友在外租屋,偶尔仍会回祖母家,叔叔只要见她回家,就会性侵她;她曾向亲姐姐求援,姐姐却消极表示“家中的男性都会对女性毛手毛脚”,她在求助无门下,迟迟不敢告诉其他亲属。 邱女直到去年才鼓起勇气,打电话到家暴专线和法律扶助协会求助,并在去年9月30日被堂叔性侵后,马上到医院验伤,保留相关迹证后报警,揭发叔叔长年兽行。 据悉,叔叔矢口否认对侄女伸狼爪,辩称是侄女胡言乱语,但检方拿出DNA监定报告问他“为什么在她体内采集到你的精子”,才哑口无言;检方痛斥他罔顾侄女人格发展,趁侄女失去双亲、无依无靠时性侵,违逆常伦求处重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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