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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尸后性爱? 台北市信义区成“捡尸大道”(图)

2012-03-30 11:2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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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信义区夜店林立,常有女子喝醉被“捡”走,网友戏称捡尸大道。

东南网3月30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市信义区近来被挂上“捡尸大道”的称号,因为该区夜店林立,男女狂欢后,男生将喝醉的女生带走的行为被戏称为“捡尸”,由于“男爱捡、女被捡”后发生一夜情过程刺激,许多夜店咖乐此不疲。

据《苹果日报》报道,自称一年捡过30人的大卫说,捡尸有“三不二有”原则,“三不”是指不找有男伴、不请同类酒、不过夜,“二有”则是有酒量、有子弹(钱)。他自己不捡喝到烂醉的“全尸”,只捡喝到七分醉的“半尸”,因为“半尸”还有意识,在“嘿咻时会更主动”。而被捡过7次的D小姐表示,常在意识模糊时被摸又被吻,“有时根本不知道对方是谁”。

律师陈世伟指出,故意灌醉女方后发生性关系,已构成妨害性自主,就算是你情我愿还是有风险存在,女方可能事后反悔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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