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姐妹事后拿了200元 男子性侵改判成性交易
2012-03-02 11:39 来源: 责任编辑:孙靖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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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2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53岁黄姓男子被控去年两度涉嫌性侵女性友人就读初三的孙女、初一外孙女案,检察官求刑15年徒刑,法院审理时,表姐妹改口,每次事后拿到200元的零用钱,法官昨天改依与未满16岁之人性交易罪4次,判处5年6个月徒刑。 苗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林李嘉说,检方等收到判决书后,研究是否上诉。 黄姓男子遭检察官起诉指控,他与一名女性友人熟识,因此认识女性友人的15岁孙女及13岁外孙女,黄去年2月寒假期间,及去年3、4月间的假日,两度邀约这对表姐妹外出,骑机车载两人到旅社,不顾两人反对,先后性侵表姐、表妹。 法官调查时,表姐改口指称,黄姓男子第一次带她到旅社,就知道要和黄性交易,她先与黄性交易,表妹在一旁看电视,后来轮到表妹与黄性交易,她在一旁看电视。 表妹表示,两人被带到旅社时,她就知道要做什么,黄还说会体外射精,期间没有被控制行动。 法官说,表姐妹两次事后,都有拿到200元的性交易对价,且还一起离开去吃东西,第二次还赴黄男的约会,并没有具体事证,证明黄男强制性交,因此依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判处黄男5年6个月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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