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男子多次性侵弱智姐妹 事后丢下50块打发

2012-03-07 11:2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3月7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彰化县大城乡郑姓男子,看到朋友两名念高职、中学的女儿有点智能障碍,多次利用邻居外出工作时,先后性侵两名,事后都丢下50元(新台币,下同)离去,因女儿有异状,友人问出内情提告并求偿。彰化地方法院昨天依妨害性自主罪重判郑姓男子15年徒刑,并赔偿被害人160万元。

判决书指出,郑姓男子与两名被害少女的父亲是朋友,6年前,郑姓男子看到朋友夫妇常不在家,他带着A片到朋友家,诱骗朋友的大女儿一起看,趁机性侵得逞。事后,他又趁朋友外出工作时,到对方家里再度性侵大女儿,并进一步染指朋友的二女儿。

郑姓男子否认性侵两名被害少女,不过,被害少女虽有智能障碍,仍能描述被性侵的过程,还说事后,郑姓男子都会给她们50元。法官采访被害少女的指证,昨天将郑姓男子重判15年有期徒刑,郑姓男子应赔偿两名被害少女各80万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