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中国台湾网6月13日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名嘴黄光芹前年上电视批评媒体人周玉蔻“政治变色龙”、“做假新闻”,周玉蔻愤而求偿。台北地院去年判黄光芹应赔周玉蔻40万元(新台币,下同)。黄不服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13日)宣判,认定黄光芹是就可受公评之事的意见表达,且用词未逾适当评论范围;事实陈述也经合理查证而有相当理由可信为真实,合于阻却违法事由,改判黄光芹免赔,可上诉。 黄光芹与周玉蔻前年5月26日在电视政论节目“新闻面对面”同台杠上,黄光芹批评周玉蔻“被长期喂养成为对方的伙伴关系”、“今天就是有人喂养你嘛,很简单”、“你甘愿接受别人的喂养”、“我一点都不嫉妒政治打手,我也一点都不嫉妒政治变色龙,我更不嫉妒一个资深媒体人经常做假新闻去骗通告”、“继续招摇撞骗”、“是个剽窃大王嘛谁都知道”,周玉蔻不满名誉受损,向黄光芹求偿200万元。 法院一审判决黄光芹应赔偿周玉蔻40万元。案经上诉,二审认为,黄的发言虽足以使周在社会上的评价受损,而损害她的名誉权,但有阻却违法事由,而不负损害赔偿责任。 合议庭指出,当天节目讨论主题是“台北市政府大巨蛋案公文外泄事件”,而台北市府政风室在前年5月22日公布调查结果,认定时任台北市廉委会委员兼市政顾问洪智坤,多次将大巨蛋案及美河市案相关公文资料,外泄给包括周玉蔻在内的媒体与名嘴;且周玉蔻指称马英九收顶新政治献金2亿元,并说消息来源是张荣丰等人,但张在“特侦组”及法院都证称没有,并在脸谱网(Facebook)发声明。 合议庭认为,黄光芹依照台北市府及张的证述与声明,认定周玉蔻长期接受官员私下提供公文资料、张贴在脸谱网,并且虚构新闻,加上周先前多次变更所属政党,而在节目中批评她,是就可受公评之事的意见表达,且用词未逾适当评论范围;事实陈述也经合理查证而有相当理由可信为真实,“我一点都不嫉妒”是回复周玉蔻说她恼羞成怒、嫉妒,发言是基于维护个人声誉的自卫、自辩,合于阻却违法事由而免赔。(中国台湾网李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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