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台联会长汪毅夫。(中国台湾发资料图) 中国台湾网3月8日北京讯 (记者 王怡然)“两岸婚姻中父母双方有一方是台湾同胞,孩子虽然落户在大陆,但是他可以被视为台湾同胞。全国台联在这一年里反复调研论证,已经完成了一个代议稿正在送审,对此将会有个规定出台。”3月8日,在京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台籍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会长汪毅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这个团在这五年里干得很漂亮。” 谈及作为十二届人大代表履职的最后一年,汪毅夫说不谈自己就讲讲“我们这个团”。 据了解,从第一届全国人大开始就有台湾省籍代表,1975年四届全国人大首次设立了台湾省代表团,五届全国人大决定,在实现祖国完全统一之前,台湾省暂时选举十三名全国人大代表,其余按人口比例应选代表的名额予以保留。从此,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选举方案,通过召开协商选举会议民主选举产生。 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大多是在祖国大陆出生的台湾省籍同胞,长期以来,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提出了大量议案、建议,受到中央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许多建议意见被采纳,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汪毅夫说,在全国人大设立台湾省代表团是在两岸尚未统一之前做的合情合理的一个安排,自组建以来台籍人大代表履职尽责,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 “从本届台湾团的代表组成来看,陈云英代表是在台湾出生的,然后到美国回到大陆来定居,更多的代表是台湾省籍,他们大部分是父辈祖辈从台湾过来的,他们在大陆得到中国共产党的照顾,也都成长得很好,并且在各自的领域都是杰出人才。这个团组建以后,大家有个很强烈的意识就是反映台湾的社情民意,对两岸关系献言献计,他们做了很多这方面的事情。” 据汪毅夫介绍,人大台湾团的张雄代表曾注意到一个问题,即早期的两岸婚姻,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台湾的,生了孩子会有两种选择,一是把户口报在台湾,一是把户口报在大陆。 “我就遇到过一对两岸婚姻夫妻,他们生了两个孩子,一个报了大陆户口一个报了台湾户口,现在孩子长大了,一个孩子是台湾同胞,可以享受台湾同胞的一些优惠和照顾,另一个不是,就不能享受那些优惠和照顾。所以张雄代表上一届就提到了这个问题,我们现在就开始考虑,把户口落在大陆的两岸婚生子女视同台湾同胞,也就是说,两岸婚姻中父母双方有一方是台湾同胞,孩子虽然落户在大陆,但是他可以被视为台湾同胞。全国台联在这一年里反复调研论证,完成了一个代议稿正在送审,对此将会有个规定出台。”(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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