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台湾代表团参观羁押台湾嫌犯看守所: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45人均已认罪

2016-04-22 06:49:52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45名台湾犯罪嫌疑人均已认罪

参观后,双方进行会谈。公安部刑侦局局长杨东向台方通报了有关案情、犯罪团伙作案手法、团伙组织结构以及目前的侦查情况等。

据介绍,2014年11月29日,肯尼亚警方抓获在当地涉嫌“非法持有无线通讯设备”“无照使用无线通讯设备”“有组织犯罪”的77名犯罪嫌疑人(其中大陆48人、台湾28人,其他国家1人)。随后,受肯尼亚警方邀请,公安部派代表团赴肯尼亚协助侦办案件,并核实了该团伙冒充中国大陆公检法机关向北京、江苏、湖南、四川等地拨打网络电话大肆实施诈骗的一批案件。

2016年4月5日,肯尼亚内罗毕地方法院对上述犯罪嫌疑人中的37人(大陆13人、台湾23人,其他国家1人)进行审理后,肯尼亚政府发出遣返令,将13名大陆嫌犯和23名台湾嫌犯遣返中国大陆。4月8日,肯尼亚警方又根据相关线索抓获41名(大陆19人、台湾22人)冒充大陆公检法机关对大陆群众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肯尼亚政府随后发出遣返令,将上述41人遣返中国大陆。4月9日、13日,公安部派出代表团分两批将77名(大陆32名、台湾45名)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国。

根据肯尼亚警方移交的物证和大陆公安机关调查的电子证据、书证、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等证据,初步认定这77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属于两个犯罪团伙,在肯尼亚对中国大陆群众实施电信诈骗。

经公安机关查明,在张智维犯罪团伙中,张智维等23名台湾犯罪嫌疑人和13名大陆犯罪嫌疑人,于2014年10月在肯尼亚设置窝点,冒充医保局、公安局人员等特殊身份,以受害人身份证被盗用、涉嫌洗钱等为由,让受害人提供姓名、身份证、住址等关键信息,并伪造“刑事逮捕令”“冻结管制令”骗取信任,要求受害人将财产转入其提供的安全账户,对大陆群众大肆实施诈骗。

在林金德犯罪团伙中,林金德等22名台湾犯罪嫌疑人和19名大陆犯罪嫌疑人,于2016年3月在肯尼亚设置窝点,假借快递公司名义称有护照寄给受害者,并以个人信息泄露为由,要求其报警,随后冒充公安局民警,让受害人将钱汇到诈骗团伙的账号进行诈骗。

据介绍,目前,45名台湾犯罪嫌疑人都已供述自己的涉嫌犯罪行为。讯问过程中,45人的身体状况都比较稳定。

大陆要求台方配合追赃挽回受害人损失

会谈后,双方代表团代表接受了媒体公开采访。

台湾代表团团长陈文琪表示,“关于肯尼亚案,(公安部)刑侦局对我们做了详细的案情说明,这些信息我们会带回去交给检警机关。”

针对为何未安排台湾代表团与嫌犯见面的问题,公安部刑侦局副巡视员陈士渠表示,大陆刑事诉讼法关于探视有明确规定,公安部门作为执法机关,严格执行刑诉法的有关规定。

“我们尊重大陆地区法律的规定,对我们提出的请求,看守所所方也作出特别安排。我们了解了台籍人士在所里的拘留状况,也看到了所里拘留的台籍人士,他们目前生活状况和身体状况都还好,所以请大家放心。”陈文琪表示,对看守所的基本设施以及给予台湾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感到满意。

陈士渠介绍,台湾诈骗犯罪集团主要是冒充大陆公检法机关,使很多人上当受骗,损失巨大。其特点是一旦受害人上当受骗,所有积蓄往往被席卷一空,有的犯罪嫌疑人甚至逼着受害人卖房、卖车、借钱,然后把钱汇到指定账户。“被骗1000万元、2000万元甚至几千万元的案例非常多,很多人因此倾家荡产,很多企业因此破产倒闭,受害人跳楼、上吊自杀已经不是个例。”

“2015年,大陆有113亿元电信诈骗赃款被卷入台湾,而且到目前为止,这一势头还没有遏制住。”陈士渠说,每天都有很多受害人被骗,老百姓的血汗钱被源源不断地卷向台湾。就在4月11日,浙江丽水一位姓周的受害人又被台湾诈骗团伙冒充公检法机关骗走2000多万。

问及台湾嫌犯是否会在大陆受审,陈士渠表示,此次从肯尼亚押回的团伙是在肯尼亚设点诈骗大陆群众,受害人都在大陆,而且部分犯罪嫌疑人也是大陆人。将按照大陆法律的有关规定,对犯罪团伙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

“台湾电信诈骗集团的危害非常大,大陆公安机关将会不遗余力地予以打击,也希望台湾方面严厉打击,在追赃上给予大陆支持。因为这些钱被卷到台湾,追回来的太少,没法向当事人、受害人交待。”陈士渠说。

陈文琪也表示,针对电信诈骗犯罪,今后两岸将继续合作、强力打击,“在协议基础上,我们会有一个合作模式”。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