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协商团今日来大陆 欲探视45名台籍诈骗嫌犯
2016-04-20 08:55:2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台湾协商团今日来大陆 欲探视45名台籍诈骗嫌犯,携“三大协商策略” 被肯尼亚遣返大陆的台籍诈骗嫌犯 东南网4月20日讯(海峡导报驻台记者 燕子)“肯尼亚案”台籍嫌犯被遣返大陆,引爆台湾舆论,更让某些政党和政客打着“主权”和“尊严”的旗号上蹿下跳,全然无视究竟谁才是受害人。由台“法务部”主导的“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协商团”,预定20日上午搭机前来大陆,打算就“肯尼亚案”、“马来西亚案”和两岸共同打击犯罪事宜进行通盘协商。 据悉,协商团规模不超过10人,由谙熟两岸司法事务的官员组成,初步名单包括台“法务部国际及两岸法律司司长”陈文琪,台中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林彦良、台“刑事局”警政监庄定凯以及陆委会、海基会代表等人。台“法务部政务次长”陈明堂表示,此次协商团希望做到能够前往探视被拘留的45名台籍嫌犯、取得涉案事证、掌握案情,然后再争取45人回台侦审。但他也强调,这都要视两岸协商进展,“一步一步来”。 台“法务部”表示,针对此次协商已拟定三项协商策略。“肯尼亚案”部分主张“共同侦办”。台方认为,虽然所有嫌犯已遣送大陆,但希望能采取2011年间菲律宾案模式,由台方检察官赴大陆共同侦查搜证,再研议台籍被告及相关卷证一并移回台湾侦查、审判事宜。 “马来西亚案”部分,台“法务部”则诉求“分工合作”。因台籍及陆籍嫌疑人已分别遣送两岸,台“法务部”希望由双方检察官各自侦办己方嫌疑人部分,并交换证据资料、相互协助,完成各自的侦查审判程序。 另外,台湾方面也期望,此行能就未来“两岸均有管辖权之犯罪”建立原则,依犯罪类型不同建立不同处理模式,“以充分发挥双方共同打击犯罪之能量”。不过,协商团成员也坦承,双方协商需要时间,不太可能一次就把卷证甚至人犯带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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