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立法院”开张,活力充沛,却也出现不少管中窥豹的问政主张和修法提案。撇开去孙中山遗像、发儿少津贴等议题不谈,最近有台湾“立委”要求限缩“侨胞”定义为“台侨”,乃至要求在健保法中纳入“黄安条款”,以防堵“黄安们”对健保资源的“侵蚀”,台湾《联合报》15日社论说:这些切入点或无可厚非,但思维逻辑和“立法”结论都失之草率。这类条件反射式的问政模式,恐无助于台湾的制度改革和整体处境。文章摘编如下: 以“立委”林俊宪所提的“黄安条款”为例,他主张修改《健保法》第八条,增列“海外所得未在岛内缴税,且6个月内未有入境‘中华民国’者,即使依规定缴交健保费,也不适用健保就医”,希藉此规范黄安等人“滥用”健保资源。从维护健保健全的角度看,制度的漏洞当然要设法防堵,但林俊宪提出的规范条件,却显然欠缺深思。最简单的理由是,根据他所提的门槛,许多在海外留学、短期进修或打工换学的年轻人,马上将首当其冲成为受害对象。这符合林俊宪的本意吗? 台湾健保制度缺漏重重,来自层层陈年纠葛;若仅以黄安为假想敌,必欲去之而后快,一刀下去,可能是其他无辜者先遭株连受害,那就是可怕的错杀。我们认为,“立委”问政修法务必力求思虑周详,原因在此。 进一步看,根据目前健保的给付规定,民众若因故在海外就医,返台后仍可申请核退费用。如果这项规定不作调整的话,黄安即使不返台寻求救治而留在大陆就医,他的就诊费用最后照样可以从台湾健保财库中捞走。如此一来,规定要缴税及半年内入境的威严管制,岂不形同虚设?那么,大费周章祭出“黄安条款”,却动不了他一根汗毛,又所为何来? 事实上,许多台湾民众觉得不公平的,还包括许多长年居留海外的人士,却在晚年返台仅付少许代价即可享用健保。这个问题,和“黄安条款”之指涉有类似之处,脉络却未尽相同,不能一概而论。“立委”在思考黄安的问题之际,如何同时解决旅外公民健保权利和义务之均衡,才是台湾健保可长可久的关键改革。林俊宪目前提出的是“防堵法”,唯失之粗糙;更理想的方式也许是“门槛法”,透过纳税及居留纪录的交叉稽核,设定出不同的“部分负担”标准,也许才是较合理的解决之道。 “黄安条款”的设计,和时代力量“立委”林昶佐主张限缩“华侨”定义为“台侨”,基本上都是台湾“本土意识”的产物。林昶佐认为,台湾“侨委会”以台湾两千万人的资源,去服务海外四千万华侨,是一种畸形现象;因而主张将“侨胞”的定义法律化,明确定义为“从台湾出去的台侨”。对“天然独”世代而言,看到任何“华”字,都想要置换为“台”,这并不足奇。但是,如果“台独”对他们而言不只是嘴巴说说,而需要付诸行动并付出代价的话,那么,及早争取最大多数的海外华人支持,难道不是更聪明的作法,何以却非要“化友为敌”?再说,以侨委会一年十几亿(新台币,下同)的预算,顶多做点宣传和联谊工作罢了,又能奢谈什么“服务”四千万华侨?如果还要把侨胞切割为“自己人”和“外人”,如果香港、马来西亚华侨都不算侨胞,这又是什么智慧? 多年来台湾民主素质迟未提升,和“立委”问政的作秀化、即兴化、和浅薄化有很大的关系。需要下苦功的议题没人做,只求吸睛的表演大家争抢,其结果,弄得质询很热闹,法制却停滞不前。日前“宪兵”滥权搜索事件爆发,马上就有“立委”要求废掉“宪兵”的“司法警察权”;如此膝盖式的反应,网民意见已多如过江之鲫,哪里需要“立委”来代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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