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不进台南议会备询 被指“首开恶例” 赖清德遭弹劾 最重恐被撤职
东南网8月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南市长赖清德(右上图)因拒绝入台南市议会,今遭“监察院”弹劾,最重恐被撤职。根据台湾“公务员惩戒法”规定,对政务官、民选首长的惩处,原本只有撤职与申诫两项,但今年5月修法后,增订免职、剥夺退休金、减少退休金、减俸及罚款的惩戒种类。
赖清德开恶例后遗症大
赖清德遭到“监察院”以7比2通过弹劾,提案“监委”仉桂美、包宗和4日下午召开记者会说明(右下图)。由于赖清德先前遭“监委”约谈时,不断强调“监察院”无权插手地方事务,仉桂美对此则表示,她查案看到的不是“赖神”或“赖市长”,而是地方制度,只要是“公务员服务法”里受有俸给的文武职公务员,都是“监察院”的弹劾对象。仉桂美说,赖清德破坏了民主与法治原则,是严重侵害“宪政”体制。
弹核案由直指赖清德率市府一级主管不进议会是首开恶例。仉桂美说,集体不进议会,包含一级局处首长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次,过去地方虽然有争议也不至于如此,批评赖清德开了违法的案例,恐导致将来各地方政府群体效尤,“后遗症非常大”。
最重会被撤职
根据“公务人员惩戒法”规定,政务官、民选首长的惩处,最重是撤职,轻则申诫。包宗和指出,赖清德的弹劾案将送到“公惩会”依法审理。媒体询问“监委”是否会对“公惩会”提出惩处的建议?若只记赖清德申诫,“监委”是否会失望?包宗和则强调,绝对尊重“公惩会”的决定。
对于赖清德被弹劾,台湾“内政部”官员表示,民选市长被弹劾,“监察院”需先移送“司法院公务员惩戒委员会”,若“公惩会”做出撤职处分,才会与“中选会”讨论是否补选等问题。“内政部”表示,会尊重“公惩会”决定。
今年1月6日,台南市长赖清德宣布,司法未厘清台南市议会议长李全教贿选案前,不再进入台南市议会,开启台南新的政治文化。
相关反应
死不低头赖清德坚持不进议会
据台湾媒体8月4日报道有高民意支持的台南市长赖清德,4日下午4时许亲自在台南市府召开记者会,针对“监察院”的弹劾,他严正表达无法接受,并向“监察院”提出三点质疑。他指出,在李全教官司未厘清之前,仍不会进议会。
他表示,政治从地方开始,为了维护台南人的尊严,为了让台南不被蒙羞,个人不计毁誉,在李全教官司未厘清前不进入议会,不会因为今天“监察院”的动作而动摇。他并再次向市民承诺,扫除黑金、改革政治的决心不会改变,并向市民负责。
赖清德向“监察院”提出三大质疑:第一个是“监察院”弹劾的根据为何?他表示,“司法院”大法官释字第498号解释“地方自治为宪法所保障之制度”。第二个质疑是为何甘冒“违宪”扩权、伤害民主的大不韪,选择性弹劾他个人,却怠忽职守,放任八仙尘爆与“教育部”强推违法课纲,让年轻学子丧失宝贵生命而不管,选择性办案,所为何来?第三个质疑为在该事件中,真正伤害腐蚀台湾民主的是李全教的贿选,今天本末倒置,弹劾他个人。
民进党台南市党部、台南市议会民进党团均支持赖清德,并要求“公惩会”慎重决定,不要引发新的政治风暴。民进党发言人阮昭雄说,这是地方自治问题,“监察院”不应该介入。
国民党台南市党部主委谢龙介除要求赖清德公开向市民道歉外,也呼吁民进党主席蔡英文向民众解释为何护短纵容。台南议长李全教除表示哀衿勿喜外,还强调期待市长赶快依法、依“宪政”体制,来保障190万市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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