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台湾“监院”弹劾赖清德:政治不能凌驾法制

2015-08-04 17:33:23 高旭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分享到:

中国台湾网8月4日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南市长赖清德拒绝到议会报告备询,台湾“监察院”今天(4)通过弹劾案。被分派调查本案的“监委”仉桂美指出,赖清德市长在约询时一再强调本案是政治事件,并认为“监察院”无权管到地方自治;但是政治不能凌驾于法制之上,“监察院”只负责认定案件有无违法失职。依据“监察法”,所有受有俸给的文武职公务员,皆为弹劾权行使对象,“我们看到的不是‘赖神’或‘赖市长’,而是制度面。”

仉桂美说,自从实施地方自治以来,地方首长就有到议会列席报告之义务。赖市长虽然在约询时表示,自己认为重点是“对市民负责”,因此虽然不到议会报告备询,但透过地方小组座谈方式了解民意。不过此举在法制上找不到法源,否则“议会就可以废了”。而且市长是对市议会负责,不是对李全教负责。

“监察院”的新闻稿中,也批评李全教不循正途,信口鼓动民粹,意图影响“监院”调查期程与结果,令人遗憾。“监委”解释,李全教的身份是民选的民意代表,不在弹劾权行使范围内。(中国台湾网高旭)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