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不进台南议会备询 赖清德遭弹劾 最重恐被撤职
2015-08-05 07:21:4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赵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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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不进台南议会备询 被指“首开恶例” 赖清德遭弹劾 最重恐被撤职 东南网8月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南市长赖清德(右上图)因拒绝入台南市议会,今遭“监察院”弹劾,最重恐被撤职。根据台湾“公务员惩戒法”规定,对政务官、民选首长的惩处,原本只有撤职与申诫两项,但今年5月修法后,增订免职、剥夺退休金、减少退休金、减俸及罚款的惩戒种类。 赖清德开恶例后遗症大 赖清德遭到“监察院”以7比2通过弹劾,提案“监委”仉桂美、包宗和4日下午召开记者会说明(右下图)。由于赖清德先前遭“监委”约谈时,不断强调“监察院”无权插手地方事务,仉桂美对此则表示,她查案看到的不是“赖神”或“赖市长”,而是地方制度,只要是“公务员服务法”里受有俸给的文武职公务员,都是“监察院”的弹劾对象。仉桂美说,赖清德破坏了民主与法治原则,是严重侵害“宪政”体制。 弹核案由直指赖清德率市府一级主管不进议会是首开恶例。仉桂美说,集体不进议会,包含一级局处首长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次,过去地方虽然有争议也不至于如此,批评赖清德开了违法的案例,恐导致将来各地方政府群体效尤,“后遗症非常大”。 最重会被撤职 根据“公务人员惩戒法”规定,政务官、民选首长的惩处,最重是撤职,轻则申诫。包宗和指出,赖清德的弹劾案将送到“公惩会”依法审理。媒体询问“监委”是否会对“公惩会”提出惩处的建议?若只记赖清德申诫,“监委”是否会失望?包宗和则强调,绝对尊重“公惩会”的决定。 对于赖清德被弹劾,台湾“内政部”官员表示,民选市长被弹劾,“监察院”需先移送“司法院公务员惩戒委员会”,若“公惩会”做出撤职处分,才会与“中选会”讨论是否补选等问题。“内政部”表示,会尊重“公惩会”决定。 今年1月6日,台南市长赖清德宣布,司法未厘清台南市议会议长李全教贿选案前,不再进入台南市议会,开启台南新的政治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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