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台北文创争议 柯文哲又杠上蔡明忠

2015-05-05 09:48:5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陈晖  
分享到:

东南网5月5日讯(海峡导报驻台记者 刘强 文/图)松山文创案历经4次谈判破裂,台北文创公司直接放话要求市府“鉴价买回”,台北市长柯文哲昨日表示,谈判就是讨价还价,他要找机会与蔡明忠直接沟通,“应该很快就可以解决”。

继大巨蛋案大战远雄董事长赵藤雄之后,台北市长柯文哲近期又陷入台北文创争议,杠上另一个“财团代表人物”富邦董事长蔡明忠。柯文哲日前当着蔡明忠面,称其旗下的松山文创“一切合法,外界观感不好”,后来又让台北市文化局主导展开4次谈判,并在日前直接发文要求调高权利金,限富邦旗下电信公司搬出台北文创大楼,否则每天开罚5万元(新台币,下同)。台北文创公司4日发表声明,称谈判过程中,市政府的要求越来越无限上纲,因此干脆要求柯市府“鉴价买回”。

柯文哲昨日出席“屏东黑鲔鱼文化观光季记者会”后受访表示,谈判本来就是讨价还价,他要找机会跟蔡明忠沟通,他也觉得很多事情要回归到合约解决。他认为蔡明忠“是良心还有的人”,且蔡本身企业获利率很高,所以蔡对松山文创不是那么在意。

对此,台北市议员李彦秀批评说,如果市政府真要买回,至少要付出兴建成本74.1亿元,这对于台北市财政将会是沉重的负担。他批评说,市政是延续的,跟企业签订的契约也不应因为换了一位市长而改变。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