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魏应充、劳乃成…… 这些年,全台一起追打的"恶人"

2015-04-13 07:30:4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快评

台湾的“恶人”与“神人”

台湾“恶人”辈出,一个个惨遭舆论唾弃。台湾“神人”也不少,备受媒体的关心呵护,俨然成为岛内民众“大救星”。“恶人”、“神人”有着云泥之别,却都是台湾特殊政治、舆论环境的产物。

像劳乃成、魏应充等人被批,起初均有正当性,因为他们自身都有问题。但随着舆论“抄家灭族式”的声讨,不仅当事人的名誉遭侵害,当事人近亲属也常遭无妄之灾。为此,社会上又有“罪不至死”、“放人家一条生路”的声音,为这些“恶人”辩护。

而像柯文哲、赖清德、陈菊等人则应归为“神人”,他们虽然缺点不少或者施政也出过一些纰漏,但岛内媒体大多秉持“为‘尊者’讳为‘贤者’隐”的精神,对他们注入“正能量”,柯、赖、陈目前支持度都高得吓人,外界皆称“神奇”。

台湾媒体竞争激烈,也许只有“恶人”、“神人”这类个性鲜明的人,才能抓住读者眼球。为了达到效果,部分媒体不惜偏离客观实际。

那么,“除恶”的效果怎样呢,魏应充等人虽被斗臭,台湾问题食品仍层出不穷;“造神”的负面影响更大,陈水扁等昔日“神人”跌落凡间,便是前车之鉴。

台湾近些年“除恶”不息、“造神”不止,并没有带动自身向上提升,个中原因,非常值得深思。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