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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喝免费奶茶到庙会帮忙 苗栗少女惨遭性侵

2014-09-09 15:30:2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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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9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苗栗县一名就读中学3年级的少女,想喝到免费的奶茶饮料而到庙会“帮忙”,没想到被负责活动的余姓男子押到一旁,并强制性交得逞,检方依强制性交罪嫌将余男起诉,而台中高分院审理之后,法官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8月。

判决书指出,这名就读中学3年级的少女有智能不足情况,她和父母参加庙会活动时,结识在扛神轿的余姓男子(38岁),余男对少女的父母表示,有意当少女的“干爹”,而少女的父母也要余男多多“照顾”女儿。没想到余男见少女年幼可欺,在前年4月间,他要求少女前来庙会上“帮忙”发放饮料,并表示在事后喝到免费的奶茶。少女依约只身前往,没想到被余男带到庙宇旁的一处废纸堆,并加以性侵害得逞。

事后少女对母亲表示自己的“屁股很痛”,母亲才得知女儿遭到性侵害,立刻报警处理,检方侦办后,依强制性交罪嫌将余男起诉,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8个月。

检方认为法官判刑太轻而提起上诉,台中高分院审理时,法官认为余男已坦承犯行,因而驳回上诉,仍然判处余男有期徒刑3年8个月,全案仍得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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