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台湾客运司机随意变道一天超速91次被炒 称太累

2014-08-28 16:20:1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8月28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国光客运刘姓司机屡遭客人投诉任意变换车道等危险驾驶,甚至错过高速交流道还“倒车”两百米;公司以他违反工作规则且情节重大为由解雇,他不服而提告;最高法院认为,刘曾单日超速91次,一再危及乘客及用路人安全,难以期待改善,判决刘败诉,全案定谳。

国光客运表示,刘姓司机任职十年,屡因危险驾驶、超速、服务态度不佳遭惩处,公司为此开过多次人评会,刘也签悔过书,但不久后又被投诉蛇行、沿路逼车及行驶最内线车道,公司记他小过,二个月后,客人投诉刘错过下台中交流道时机,以倒车方式回到匝道口,客人拍下影片上传网络,不仅影响行车安全,也损害公司形象。

刘否认危险驾驶,辩称公司安排过多工作,他常工作到深夜十二点,下班前还要洗车加油,隔天上午七点又要上班开车,而开车前一小时要提早到公司,实在太累以致产生疏失,在高速公路上错过应下的交流道,在乘客同意下倒车回驶,并非故意违规。

法院调查,刘姓司机2013年底被解雇前一年半期间屡遭投诉违规驾驶,甚至一天内超速九十一次,被公司列管六个月仍不悔改,还在高速公路上倒车二百米,不顾乘客性命;刘违规事证明确,他又无法证明加班过劳,法院判决国光客运解雇合法,双方雇佣关系不存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