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台湾阿里山公路游览车事故原因查明 系超速行驶

www.fjsen.com 2013-06-20 06:55  路梅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中新社台北6月19日电 (记者 路梅)台湾公路总局19日晚间发布消息指出,当日下午阿里山公路游览车事故原因查明,系超速行驶所致,事故主因属人为因素。

19日下午14时左右,阿里山公路48.5公里处发生游览车打滑导致翻落边坡事故,造成1名台湾导游身亡,7名大陆游客受伤。

公路总局指出,经判读行车纪录器事发时时速达60公里(现场限速30公里),档位3档,判定应系游览车下坡时行驶速度过快且未使用低速档所致。本次事故主因系人为因素,亦属游览车公司管理不当,超速部分除请警方执单开罚外,将依违反公路法规定对公司开单处罚,对于阿里山公路沿线行车安全,除请警方加强取缔外,已研议于沿线加设影像监视系统监控车流运行,如有违规依规定掣单告发。另外,本次事故与是否与旅行社行程安排有所关联,公路总局已通知观光局调查处理。

公路总局重申,游览车应以安全为最高行车准则,业者更应提高警觉避免事故的发生。公路总局针对此部分已与相关公会进行会商讨论,并将共同努力以改善游览车行车安全,也请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完)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