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气爆案第三天 欣欣天然气公司总经理李清国道歉
2014-08-18 10:10:0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新北市新店气爆第三天,新北市府环保局人员,今天整理受灾户家中的焦黑的物品。 欣欣天然气公司总经理李清国在新店气爆现场,鞠躬道歉。 东南网8月18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新北市新店气爆案进入第三天,欣欣天然气公司总经理李清国,17日上午终于出面到气爆现场鞠躬道歉。李清国说,会加强员工的教育训练,也会研议是否要扩大检查的范围。检调已调阅证据调查,该负的责任他们不会推诿。 新北市副市长侯友宜17日也到气爆现场,他表示,希望这次血淋淋的教训,让该负责的人负起责任、让受灾户得到应得的赔偿,若住户和欣欣对赔偿和修缮有争议,市府法制单位将代位求偿,虽然刑责部分还要厘清,“但欣欣公司检查人员未谨慎检查的疏忽,责任是免不了。” 新北市府协助新店气爆现场复原,警方加派警力维护治安,气爆点A栋瓦斯内外管重新换装,欣欣瓦斯公司将3天内更换完毕;因气爆的威力强大,建筑玻璃及门窗损坏约有52户,新店警察分局将加派警力协助维护治安。 新北市消防局副局长李清安午说,清点后共有52处受灾,住户损坏的住家部分,能立即修复或采购的,由欣欣处理;若欣欣短时间没法修复,则由市府工务单位接手处理。 “我们要安全!”住A栋三楼的胡先生说,大门被炸歪、玻璃碎了一地,昨晚用铁鎚把门勉强“敲”回去,但睡得不是很安心,希望能尽快修缮好坏掉的部分。“我们不要钱,希望住得安心”。二楼住户许先生说,不会故意敲诈,赶快修好比较重要。 |
相关阅读:
- [ 08-18]慰问金来了 新店气爆受灾户:换不回两条命
- [ 08-18]检方:现在谈新店气爆案责任归属 言之过早
- [ 08-18]台湾新北市长朱立伦针对新店气爆案提四点决议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