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检方:现在谈新店气爆案责任归属 言之过早

2014-08-18 07:32:0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徐家傲  
分享到:

东南网8月18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新北市新店永保安康社区大楼气爆案,新北检方检察官叶惠燕昨再度到现场讯问邻近住户,调查检测程序是否有疏失,至于气爆原因,则待警消鉴定结果厘清。

昨天承办检察官许叶惠再度前往永保安康社区,在总干事办公室讯问气爆的A栋大楼二、三、四楼住户约十二人。

据了解,本月14日上午,有五、六户住户反映闻到瓦斯味,晚间七、八点住户下班回家,再度向管委会反映闻到瓦斯味,但管委会表示,下午已请欣欣天然气公司来检测过了,没漏气的情况。

检方调查,目前除气爆的陈家表示,早在两、三周前就反映闻到瓦斯味,其他住户反映闻到异味的时间多在14日。

检方初步研判,14日瓦斯就已溢漏,但溢漏点是在陈家或其他地方,仍要等新北市消防局鉴定。

北检发言人黄谋信表示,现在谈气爆的责任归属言之过早,全案仍要等警消的鉴定报告厘清。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