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6月28日消息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统计,性侵害案件中,逾6成是发生在未成年的青少年身上,且有8成案件加害人与被害人双方认识。光是今年1至5月,家防中心共接获279件性侵害案件,其中高达65%是属于未成年性侵害,被害人多是介于12岁至18岁的初高中生。 家防中心表示,多数人常有迷思,认为性侵害案件最常发生在陌生人之间,但从个案发现,80%的案件加害人与被害人认识;关系以男女朋友、同学及普通朋友最多。另外加害人为亲属者有23件,调查显示,当被害人揭露被性侵的遭遇时,侵害往往已发生多年,且可能从小学就开始受害。 家防中心指出,性侵害案件对被害人身心发展产生的负面影响深远,尤其是正值青春期的青少年,在与家人、同侪的相处关系及学业方面易出现困难,个性上变得退缩、孤立、自责或变得具攻击性、暴力,甚至有可能成为未来的加害人。 家防中心主任张美美表示,家长须从孩子小时就教育身体自主权的正确观念,遇到不当的碰触或要求,应立即拒绝及向外求援。现今网络及手机通讯普及,呼吁家长宜多陪伴子女,以正面的态度与孩子互动,多了解孩子交友状况;另外,暑假期间,年轻人休闲及玩乐的机会增加,特别提醒出游或聚会时应多注意自我保护,以防性侵害案件发生。(中国台湾网 朱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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