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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着投资幌子非法吸金4亿 台湾三名男子被重判

2014-04-03 10:0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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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3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青鑫国际开发公司”谎称投资不动产以及活化资产,年利高,并打出“轻松创造人生第一桶金”口号,非法吸金4亿多元(新台币,下同)。台北地院昨日重判青鑫董事长朱蒂9年6月、总经理陆骏诚13年、副总游轸祺10年6月。

判决指出,本名陆百新的陆骏诚,和游轸祺在加入青鑫公司前,早自2007年起,每月召开“资产活化讲座”,宣称保证获利且“资产活化”、“负债整合”、“成本低、获利高、流通快”、每月可领投资金额的1.5%至2%不等之红利,比银行定存利率高,招揽民众投资。

2010年11月,陆、游2人认为,若能以公司名义对外招揽投资,就能扩大吸金绩效,遂与朱蒂合作成立青鑫公司,由朱担任董事长,陆、游分任总经理、副总经理,3人合称“青鑫铁三角”。

陆骏诚等人对外举办讲座,宣称投资每单位100万,每月可领取投资金额1.5%,即每年领取18%红利,民众投资后,青鑫先支付3个月的现金红利及3个月后兑现的红利支票。

另外,民众还可以每股50万,最低投资金额为100万,投资不动产,若该不动产未售出,可保证退还55万,总计至100年6月止,青鑫共吸金4亿多元。

北院因朱、游、陆都不认罪,认为3人非法吸金行为,严重影响社会金融秩序,事后面对被害人指控,还一再狡辩、否认,重判3人9年6月到13年不等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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