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台湾证券公司女营业员诱骗民众投资 诈骗9亿获刑

2014-03-31 16:4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3月31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在证券公司担任营业员的女子陈佳慧,涉嫌以政府公债之名诱骗民众投资,诈骗高达9亿多元(新台币,下同),被依诈欺取财判刑,受害民众纷纷打官司求偿,一名被害人损失600多万元,台北地院审理后,判决陈女须如数赔偿。

42岁陈佳慧在台湾证券公司担任营业员,她涉嫌从民国95年底开始,利用营业员身份,陆续向多位投资人佯称投资政府公债,投资报酬率高达4%到12%不等,甚至表示这是公司副总经理私下给的福利,不少民众上当受骗。

由于陈女事后无法如期给付被害人红利,被害人上门询问,陈女为怕东窗事发,还伪造文书安抚,被害人发现事有蹊跷报警处理,检方侦查后,发现陈女5年来,违法吸金高达9亿多元,依诈欺等罪嫌将起诉。

法院审理后,依诈欺取财罪判她3年6月徒刑。案发后,受害民众纷纷打官司求偿,一名黄姓被害人误信营业员说法,砸下2600多万元交由陈女协助投资,但收了几期红利后就没下文,前往证券公司查证,才惊觉被骗。

先前陈女面对受害人求偿都坚称是借贷关系,没有诈骗行为,刑事部分被法院判刑后,陈女再次面对求偿时,终于坦承犯行,法院认定陈女造成黄姓被害人619万元的损失,判她须全数照赔。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