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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自杀房子成凶宅 新北一房东求偿败诉

2014-03-28 15:5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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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28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许姓男子前年在新北市租屋处烧炭自杀身亡。陈姓房东认为,许男害他的房子变成凶宅,如果出售只能以市价6折出售,因此向许男的父母求偿300万元(新台币,下同)。台北地院审理后,法官认为许男在租屋处自杀,并未毁损房屋功能,也未侵害房东的房屋所有权,判决陈男败诉,无法获赔。

陈姓屋主指出,他位于新北市的房子,于前年2月起,出租给许姓男子,许却在同年6月间于房内烧炭自杀,导致他的房子成了凶宅。

陈说,自从许在他的房子自杀后,房子闲置至今,知者却步不愿承租,也不敢购买,原本可卖1000万元,如今变成凶宅只能卖600万元,因此求偿300万元。

法官认为,自杀事故让房子成了凶宅,这是因为交易人心理因素影响所可能产生的交易价格减少。陈姓屋主请求自杀的许男双亲给付300万元,并无理由,因此驳回屋主的求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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