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2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曾姓女子6年前到珠宝店花200多万元(新台币 下同)买卡地亚名牌钻表,事后鉴定发现买到二手货。“最高法院”11日判决业者应退还195万元。 法院判决指出,曾姓女子表示,她在2008年向台北市某珠宝精品店,花256万元买下店家推销的卡地亚(Cartier)原厂机械表,店家还说镶钻表炼是受卡地亚委托制作。 曾姓女子说,她事后送鉴定,却发现这只钻表是二手石英表,仅价值60多万元,向店家要求退货遭拒,于是提起诉讼索赔。珠宝店辩称,从未表示这只表是卡地亚托售,而是客户寄卖,原本托售价是288万元,经曾姓女子议价后才减价卖出,没有欺瞒客户。 “最高法院”审理后认为,这只表的镶钻表炼不是卡地亚公司正厂设计,与市场公认具有高价值自然不同,况且珠宝店也没有表明加工的表带是出自哪位名家之手,而有不斐价值,11日判决店家须负瑕疵给付责任,赔偿曾姓女子195万余元,全案定谳。 |
相关阅读:
- [ 04-30]闽台两岸联合发布珠宝首饰互认标准
- [ 03-28]高雄市百万珠宝失窃案 两名忍者怪盗被逮捕
- [ 07-11]不满被疑手脚不干净 茶艺馆演员偷千万珠宝(图)
- [ 06-22]男子捡到1.1克拉钻戒被曝光 20名"失主"欲认领
- [ 03-13]感念当年照顾 珠宝商38年后终找到初恋女友祖父
- [ 02-28]综述:吴淑珍上亿珠宝将拍卖充公 曾藏于朋友处
- [ 02-26]前"第一夫人"珍藏 陈水扁家上亿珠宝将拍卖充公
- [ 01-21]妇人保管箱两百万珠宝消失 银行:只租用不保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