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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事法院涉台庭积极服务两岸航运产业发展

2014-03-06 16:3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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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6日讯 (福建日报 记者李向娟)作为对台航运的“先行区”,厦门港力争到2020年成为货物吞吐量3亿吨大港。港口航运、贸易和物流企业等纷纷发力,竞相发展,海事纠纷也不可避免地相伴而来。为了营造司法软环境,2012年5月,大陆首个涉台海事审判庭在厦门海沧应运而生。

如何高效化解涉台海事纠纷,提升大陆司法的公信力?厦门海事法院涉台海事审判庭长蔡福军表示,因应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和两岸贸易中心发展,该院涉台庭积极服务港口经济,通过提供高效的司法服务,减少港口经济“摩擦力”,协助两岸航运企业快速发展。

积极提高司法服务效率

厦门海事法院管辖范围除了福建海域外,还涵盖台湾地区及其附属海域。目前,海事案件主要包括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海上保险代位求偿纠纷、赴台渔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船舶经营管理合同纠纷等,其中以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和货运代理纠纷居多。

“海事的特点使得海事诉讼当事人选择余地大,可以到多处海事法院进行诉讼。”厦门海事法院研究室主任李涛说,现在,越来越多的台湾当事人选择到厦门处理海事纠纷。在他们已受理的36件案件中,案件当事人涉及台湾企业及自然人的就占到95%。这与该院的高效司法服务有很大关系。

台湾某保险公司与法国达飞轮船公司因为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产生纠纷就是典型一例。法国货运公司从厦门港装运货物至

沙特阿拉伯,货物到港后,在交付之前突遇大雨导致受湿损。由于原告台湾某保险公司是涉案货物的保险人,遂在事故发生后向被保险人进行保险赔付,台湾原告公司认为,涉案货物的损坏发生在被告法国货运公司的责任和掌管期间,因此,须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涉台庭通过耐心调解,前后仅花费90天时间,最终让双方达成和解。这让台湾这家保险公司非常感动。

“如果选择国外仲裁庭解决纠纷,往往会遭遇法律、文化差异以及语言沟通难等诸多不利,不仅费用高,还常常出现输多赢少的状况。”蔡福军表示,这类案件的法律文书需要向国外送达,十分耗时,案件有时会出现久拖不决的现象。

为了给两岸港口企业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厦门海事法院在漳州台商投资区和平潭实验区设立派出法庭和法律服务点外,还支持配合东南国际航运仲裁院成立,通过高效司法服务为两岸企业在国际贸易中排解纠纷,这也使得许多台胞将涉海涉外诉讼首选在厦门解决。

着力提升纠纷调解质量

“要不是海事法官的及时扣船,我们公司45名船员的工资就差点儿没着落了。”厦门海隆对外劳务合作有限公司管理部经理林晓红说。

厦门海隆公司目前在台商船船员达2000人,占大陆输台商船船员人数的近50%。该公司与长荣海运、裕民航运等多家台湾航企长期保持合作。合作方台湾某海陆运输公司因经营困难,无法按时支付海隆公司派遣船员的工资及社保金等共

计45万美元,且该公司正打算将案涉的一艘10万吨船舶低价卖给拆船厂,以回笼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当时,我们很担心卖船融资款被转移,而船员工资又讨不到,非常着急。”林晓红说,公司遂向厦门海事法院涉台庭起诉,申请在案涉船舶交付拆船厂之前就实施扣押。

此事关系到45名船员的切身利益。尽管正值周末,厦门海事法院涉台庭还是尽快赶制法律文书,思考如何化解双方的纠纷。“既要帮助海隆公司讨回船员工资,又要避免台湾这家公司回笼的‘救命钱’交易受阻。”蔡福军表示,次日他们就冒雨赶赴案涉船所停靠的广东江门港。在相关部门配合下,承办法官顺利送达扣船令。

“依法扣船,案件告一段落,但不能就此送达了事,不能因为债务纠纷让台湾被告陷入困境。”蔡福军说,他们随后与船舶买主多次沟通,打消买主因此而产生的撤销买船想法。同时通过买主做被告工作,以免影响船舶交付。经过多方努力,被告最终筹集到资金,支付原告派遣费用,这起对台劳务纠纷案得以圆满化解。如今,厦门海隆公司与台湾这家公司生意照做,合约续签,双方继续保持合作关系。

蔡福军说,涉台庭会尽量选择调解法化解纠纷。在该庭已审结的21件案件中,将近九成案件在100天内结案,靠的就是各类调解法。“海事法院除了依法审判外,更多的精力要放在案件调解上,着力寻求调解的质量,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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