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台湾离家少女缺钱被误导卖淫 19名嫌犯遭起诉

2014-02-08 11: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新网2月8日电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台中市一名17岁离家少女,因缺钱被应召站引诱当作摇钱树,以赔偿工作损失、交保护费给警察、债务利息、“赎身费”等假债务逼迫卖淫多次。检警去年4月救出少女,并循线破获5应召站。台中地检署侦结,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条例”等罪,将业者洪志和等19人起诉。

检方查出,少女因缺钱花,被应召站业者洪志和吸收,再被转到郭宗铭、杨玮慈夫妇经营的应召站,因2人听闻少女在外放话,“她是郭宗铭的女友,有听过男友为女友排出门吗?”郭因而不满,借口要其赔偿10万元(新台币,下同)工作损失,逼迫少女卖淫,所得全部被郭宗铭夫妇拿走,期间,少女曾逃跑又被抓回。

少女被抓回后,转到应召业者洪志和、王锡卿旗下,洪、王见少女年幼可欺,又骗称因为让未成年者卖淫很危险,拿了20万元买通警察,该笔费用必须由少女偿还;少女还完了一笔又一笔,20万元还完了又有15万元利息要还,之后又被要求必须支付20万元才能撇清关系。

直到去年4月,少女卖淫时被查获收容,根据少女供词另有2名已成年女子也被控制卖淫,检警循线查获5家应召站。台中地检署侦结,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条例”等罪,将应召站业者洪志和、沈嘉青、王锡嘉、郭宗铭及马夫等19人起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